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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云南省煤矿数量将控制在200个以内
昆明信息港    07-05 15:41:49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到2021年底,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个以内。

按照“严格安全、环保、能耗、水耗等强制性标准”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采取改造升级提升一批、保障供给保留一批的方式,有序引导产能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2021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2020年底前将与“三区”重叠区域划为禁采区不准开采,对矿业权设置在前、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的煤矿,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对位于其他各类保护区禁止开采范围内的煤矿,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关闭退出。

关闭、淘汰现有高硫(含硫高于3%)、高灰(灰分高于40%)煤矿。支持资源储量满足改造升级要求、且改造后能实行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实施3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规模改造升级,其中曲靖市和昭通市的单井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平均单井规模达到60万吨/年以上。

对于资源条件差、规模小的玉溪、保山、临沧3个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以曲靖、昭通、红河等3个州、市为重点,以楚雄州楚雄市和南华县、文山州富宁县、大理州祥云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县、市为补充,进行集中高效开发,重点地区产量占全省的85%以上。重点开发建设小龙潭、老厂、恩洪、镇雄、新庄和跨竹等矿区,有序推进白龙山煤矿一井、雨汪煤矿一井、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观音山煤矿和山心村露天矿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提升煤炭企业规模。单个煤炭企业所有煤矿的总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全省煤炭企业户数控制在20—30户之间。

以省属煤炭企业为基础,采取扩能技改、兼并重组、资源配置和对外合作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打造一个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0万吨级的省属大型专业化、现代化、综合性煤炭产业集团,使其在全省煤炭生产总量中的占比至少达到60%,力争达到85%。支持建设云南省煤炭交易(储备)中心,推动省属煤炭企业从传统生产型企业向现代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煤炭产业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煤炭洗选加工水平。到2021年,原则上原煤入选率达到80%;有序开展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项目示范工作,规划建设褐煤提质工艺及成套设备项目1—2个。提升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建成22个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52%左右。鼓励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到2021年,矿井工作面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78%左右,矿井水利用率达82%左右,土地复垦率达60%左右;加快环境敏感区煤矿退出,完善和落实煤矿退出后的环境整治责任机制。优化煤炭消费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煤炭消费结构,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8500万吨以内。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劳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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