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房地产公司用楚雄牟定名下的39套商铺作抵押,分别为3人担保总共从银行借款1200万元。遗憾的是,3人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反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7月5日,盘龙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楚雄牟定,对39套商铺进行了腾空查封。
该执行案件为富滇银行北市区支行申请执行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执行标的达2000余万元。
被执行人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其名下位于牟定县的5处房产为被执行人刘某某向富滇银行的200万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用其名下位于牟定县的10处房产为被执行人熊某某向富滇银行的500万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用其名下位于牟定县的24处房产为被执行人姜某向富滇银行的500万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后来被执行人刘某某、熊某某、姜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随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遂法院对上述39套商铺进行了登记查封。然而,前期盘龙法院执行局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无果。
7月4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几间商铺在查封的状态下却被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进行了出租,正在进行经营活动。起初租户不愿配合,干警释明来意,告知这些商铺在他们承租前已被法院登记查封的事实。租户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承诺将在一个星期内将商铺腾空,交由法院处置。随后,干警顺利将其他商铺进行了强制腾空。
7月5日,盘龙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该地,到牟定县不动产中心及涉案房屋所属物业进行调查,截至目前,30套商铺已顺利腾空,剩余9套将由租户陆续腾空交法院处置。下一步,法院将对上述房产依法评估、拍卖,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春城晚报 记者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