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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审结违纪违法案件52件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人
云南日报    07-10 08:05:51

“去年以来,依纪依法审结违纪违法案件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人……”这是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高压态势的生动注解。

强化监督检查,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督责、考责、问责的监督机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不敢知止“浓氛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时刻敲响纪律警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其中,16名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因履职不到位被约谈;8名领导干部因脱贫攻坚工作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被问责。

聚焦抓早抓小,用足典型案例“活教材”。以新街镇闪桥村党总支书记夏大奎为首的7名村组干部抱团贪腐被“一锅端”为典型案例,关口前移,深入案件发生乡镇、村(社区)、社,组织乡镇班子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三委”负责人,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通报一例、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目的。(通讯员林德军) 

编辑:甘凌菲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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