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在现行社保体系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征缴的费用既要为已经退休的人发放养老金,又要为正工作的人积累资金。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地方统筹账户的资金不足以支撑养老金的足额按时发放。更重要的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超出了预期,加之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增长的需要,必然带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以及相关医疗、服务开支的快速上升。
为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问题,国家早就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然而仅靠一些制度内措施仍难以充分应对未来养老金开支的巨大压力和挑战。鉴于此,国家在2017年就已启动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并选取少数企业进行划转试点。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应该说进展顺利、效果良好。而今,国务院“一锤定音”,决定全面推开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以夯实养老保障制度基础,让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平稳运行,这无疑是一个“大手笔”,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将释放多重利好。
对政府而言,这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壮举,是人民政府为人民、国有资产服务于国民的具体体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威信;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这既是对自己辛勤劳动的肯定和回报,也为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助于提高劳动积极性,增进社会和谐;对国家财政而言,这可谓“减负”之举,有利于防止国家财政因社会保障方面开支急剧上升而陷入严重的赤字;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不仅为其提供了实现价值或抱负的新机遇,也有利于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水平。
当然,相比形式,更得看重结果。就此而言,全面推开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也需统筹考量、周密安排、注重细节、求真务实,以争取最大的“公约数”,而不宜简单行事、“划转”了事。其一,在划转目标上,要立足于长远设计方案,瞄准未来养老金缺口,从而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其二,将划转国有资本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确定恰当的划转对象;其三,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动态地调整划转比例;其四,进一步完善划转流程设计;其五,管好用好划转股权,确保资本收益和实际效果。这也是各方极其关注的方面。(评论员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