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昆明 正文
昆明拟放开共享助力车投放限制
云南日报    08-05 08:25:18

随着共享单车行业对新技术的不断创新运用以及市民出行的多元化需求,有关智库机构、共享单车企业以及广大市民关于投放设有电子围栏助力车的呼声渐高。为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对2018年出台的《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修订,试行投放少量共享助力车供市民使用,并从7月3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重新定义了共享单车的概念:共享单车是指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的自行车(简称“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简称“共享助力车”)。共享助力车须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并遵守昆明市电动车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共享助力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千米。电驱动行驶时,时速超过25千米,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昆明将严格限制共享单车品牌及投放数量,考虑全市现有共享单车存量仍然过多的实际,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控制在20万辆以内,除现有正在运营的品牌外,不接受其他品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昆明市投放共享单车的申请。共享单车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破产、重组的,其运营的单车品牌须退市。

昆明拟放开共享电动车投放限制,删除“不得投放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供市民使用”条款。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使用共享电动车服务。规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必须加强电动车转运、电池充电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据悉,昆明市计划先期投放6000辆共享助力车供市民使用,实行共享单车免押金制度。(云南日报 记者张雁群) 


编辑:金玉    责任编辑:孙红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