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全媒体记者王绍芬)近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印发《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管理制度(暂行)》(下称《暂行制度》),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安全文明运营。《暂行制度》表示,将对1个季度内被投诉3次及以上的出租车进行重点监管,在车身粘贴标识。
重点监管出租车将被“贴标”
《暂行制度》指出,本制度适用于昆明市主城五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管理。1个季度内上本投诉(需调查处理的投诉,下同)3次及以上的;6个月内上本投诉5次及以上的;有拒载、议价、绕路、拼客等性质恶劣行政处罚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较困难且主动报送的巡游出租汽车将成为本制度所称的行业重点车辆。若1辆巡游出租汽车有多名驾驶员,其中有1名驾驶员为行业重点人员,则该车也为行业重点车辆;该车其余驾驶员可通过公司协调办理承租另外的车辆。
同时,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负责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信息收集、发布和更新,加强检查和监管,定期组织集中整训学习。出租汽车行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信息收集和更新,在每季度最后1个月25日收集汇总本季度数据信息,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收集汇总后,按公文审批程序进行签批和发布。
《暂行制度》表示,对被列入的行业重点车辆通过在车身粘贴标签(标签粘贴和清除要求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另行规定)的方式予以标志和区别,实行分类监管。
擅自清除“标签”将受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擅自清除行业重点车辆标志标签的,属不按规定粘贴营运标识,将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在日常管理中进步明显,6个月内没有发生行业违章(行政处罚)和上本投诉的,在更新行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信息时从名单中移除,车身粘贴标签由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负责清除,并在全行业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1个自然年度内有1次及以上列入行业重点人员的,取消当年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列入行业重点人员的,按《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管理试行办法》相关条款降低或撤销行业星级驾驶员级别(称号)。列入行业重点人员的,按《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相关条款降低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1个自然年度全部被列入行业重点人员的,按《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列入行业“黑名单”。
此外,出租汽车企业被列入行业重点车辆的数量少于或等于企业车辆数1%的,在全行业予以通报表彰,在年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予以加分;出租汽车企业被列入行业重点车辆的数量等于或大于企业车辆数3%的,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企业进行警示告知;出租汽车企业被列入行业重点车辆的数量等于或大于企业车辆数5%的,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对企业进行警示告诫,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相关新闻:
昆明113辆出租车被“贴标”
掌上春城讯 8月7日,记者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获悉,昆明市113辆巡游出租汽车被列为重点监管车辆,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对其粘贴标识、重点监管。
下午14时,记者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楼下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列为重点监管的车辆两侧粘贴印有“行业重点监管”的标识。“本次粘贴标识的车辆是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年统计出来的第一批重点监管车辆,是行业内服务质量差、投诉较多的车辆和人员。”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粘贴之后,驾驶员不得私拆监管标识,对私自拆除“行业重点监管”标识的,市出管局将严格按《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