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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八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方案
昆明信息港    08-22 11:45:20

昆明市“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奖为年度性全市优秀影视作品的最高奖。现结合昆明实际,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广播电视奖评奖规则》、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广联”)《关于<2017-2018年度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奖工作>的通知》(中广联评字【2019】2号)、《云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年度广播电视奖评奖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昆明市第八届优秀影视作品是昆明市广播电视奖的子项奖。旨在检阅昆明影视产业年度发展成果,表彰优秀作品和创作人员,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积极挖掘民营影视机构潜力,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昆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勇于创新,以独特的视角和多样的影视语言表达,拍摄出新时代具有昆明精神、昆明印记的优质影视精品,推动昆明影视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 昆明市第八届优秀影视作品评选定名为“金孔雀”杯,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局主办,委托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承办。

二、 评选项目及资格认定

第四条 昆明市第八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评选设置五类奖项:微电影、宣传片、纪录片、电视剧、动画片。评选项目设作品类、主创人员类、机构类三个类别。

作品类评选设以下六个奖项:

栏  目:时长不超过30分钟;

微电影:时长15分钟以上;

电视剧:单集时长在30分钟以内,集数3集以上;

纪录片:时长为11分钟-30分钟;

宣传片:时长5分钟以上;

动画片:时长10分钟以上。

主创人员类评选设最佳导演、最佳摄像(影)、最佳编辑奖项;

机构类评选设优秀播出机构、优秀制作单位奖项。

第五条  奖项数量

作品类设优秀栏目三个,优秀微电影三个;优秀纪录片奖三个,优秀电视剧奖三个,优秀动画片奖三个,优秀宣传片奖三个。

主创人员类设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摄像(影)奖1个、最佳编剧(辑)奖1个。

机构类设优秀播出机构奖和优秀制作单位奖各一个。

第六条  参评作品须由在昆明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广播影视制作、播映机构(公司),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参评单位与境外机构及港澳台地区合拍的中国题材作品,也可参评。

第七条 参评作品须是2018年在电视台(网)播映的以云南昆明为题材(主题)的原创作品。

第八条 最佳导演、最佳摄像(影)、最佳编剧(辑)须为年度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且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第九条 优秀播出机构和优秀制作单位须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 评选标准

第十条 参评作品应聚焦“中国梦”主题,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彰显当代中国主流价值理念,记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现华夏优美自然风光,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获优秀作品奖的须具备:

1.思想性强:紧扣社会脉搏,展现时代风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人教育和启迪;

2.艺术性强:通过影视时空的创造、镜头节奏的形成、叙述方式的转换等艺术手段,清晰表现主题;

3.故事性强:具有独特的叙事形式,故事生动精彩,能在较短时间内吸引观众注意,调动观众情绪;

4.观赏性强:符合艺术传播规律,内容“抓人”,手法独特,摄制精良,作品好看,激发普遍情感共鸣;

5.创新性强:积极采用摄制新技术,探索拍摄新手法,尝试媒体融合新手段。

第十一条  获最佳导演、最佳摄像(影)、最佳编剧(辑)奖的,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须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胜人一筹。

最佳导演:遵循艺术创作规律,具有积极创新意识,体现高超创意能力,凸显执导实践能力;

最佳摄像(影):拍摄理念新颖,视觉表现独特,在“平、稳、准、匀”的镜头语言中,彰显作品表现力、冲击力和感染力;

最佳编剧(辑):对作品创作有较强的统筹策划能力,通过作品主题选择和技术处理,能更艺术地展现作品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二条 获优秀播出机构和优秀制作单位奖的,须在年度作品的组织策划、摄制、播映推送方面政治正确、思想重视、业绩领先。

四、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成立“金孔雀”杯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评审委员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聘请省、市广播电视行业部门和媒体专家、学者组成。

第十四条 “金孔雀”杯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第一轮确定淘汰作品(选票中的淘汰篇目数量不得少于淘汰名额,否则即为废票);第二轮确定获奖提名作品(选票中的篇目数量不得多于获奖的名额,否则即为废票);第三轮评出获奖作品。三轮投票后,有因票数相等,无法取舍的作品,应重新评议,并就争议作品重新投票。重大问题交由评委会最终确定)。

第十五条 “金孔雀”杯一年一评,每年一季度评审上年度的作品。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发文公布。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可从中择优推荐参评拟在市级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第十六条  申报参评“金孔雀”杯的,须填写参评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昆明市广播电视局“金孔雀”杯组委会。

1. 报送作品须报送的资料:参评作品报名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参评作品U盘1份(一件作品1个);从事生产制作并在网站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栏目)作品单位,必须同时报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证》。

2. 影视作品、动画片、原创网络作品须送全套剧集,并附剧照和方案说明。

3. 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4.多家合作的作品,由第一出品方单位报送。评选结束后,所报送材料不退还。

5. 参赛作品及需要报送的材料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送至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广播电视监控中心,逾时不再受理。联系人:贺大珊,传真:0871-65334880,电话:13888173475,电子邮箱:67248695@qq.com。

第十七条 各参评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八条  对所有参评作品,有关单位须无偿授权通过指定电视台(网)进行展映,或制作成光盘,供观摩学习。

第十九条 本方案自2019年8月20日起实施。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第八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目录汇总表.docx

附件2 昆明市第八届“金孔雀”杯影视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3 昆明市第八届“金孔雀”杯优秀影视作品参评单位联系表.docx


昆明市广播电视协会

2019年8月20日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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