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8月19-24日,生态环境部普查办核查组到我省开展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
8月20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汇报会,对我省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阶段工作情况及农业源入户调查工作情况向核查组进行汇报。核查组现场利用软件对我省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现场抽取昆明市、曲靖市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等5大源普查对象,并对抽取的普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8月24日,核查组组织召开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反馈电视电话会。核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污染源普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为我省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云南省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过程中构建了一套科学完备的工作体系,形成了上下联通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云南省普查质量。
同时,核查组分源反馈了我省普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同时,核查组分源反馈了我省普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云南省立足已有成效,继续抓实抓细普查工作,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针对此次核查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大对农业源及生活源相关表格填报数据前后逻辑一致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佐证材料。
据了解,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国家此次核查结果将作为评估各地普查质量和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集体在表彰中优先考虑;核查结果较差、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督办。(云南网 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