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味美银鱼 记者 翟剑/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滇池开湖捕捞及封湖禁渔的通告,今年滇池开湖捕捞的时间将从10月16日至11月14日,共计30天。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滇池开湖捕捞期间仅允许捕捞银鱼和虾,禁止捕捞大型经济鱼类及其他水产品。
只能捕捞银鱼和虾
今年滇池开湖期间,每天的捕捞时间为6时至18时。和往年相比,今年滇池开湖的捕捞对象仅限银鱼和虾,不得捕捞鲤、鲫、鲢、鳙、鲌等大型经济鱼类及其他水产品。同时,捕捞期间,仅允许人力(风力)拖网捕捞,禁止其他捕捞作业方式。
“根据去年年底对滇池渔业资源的动态监测结果,在征询专家建议以及滇池周边的渔民建议后,决定今年暂停捕捞大型经济鱼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5年期间,由于“以鱼控藻”项目的实施,这3年滇池开湖都禁止捕捞大型经济鱼类。2016年开始允许捕捞大鱼后,相关部门一直在对捕捞情况进行跟踪。“从去年、前年效果来看,滇池大鱼捕捞的数量和个体的重量都在降低,无法达到利用渔业资源改善滇池水环境,因此今年暂停捕捞大鱼。”
入湖捕捞要“持证”
通告要求,凡持有2018年检审合格的《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按期进行检审。未按期进行检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资格。对于想要入湖捕捞银鱼和虾的渔民,在检审时须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在“持证”的同时,入湖捕捞渔船还需要经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滇池检验处(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注册登记和检验。捕捞银鱼和虾实行“一船、一证、一旗、一牌”管理制度,严禁船、证、旗、牌分开使用。
捕捞期间,禁止所有捕捞船只和人员到滇池水域航道内、常年封禁的湖湾(呈贡区乌龙湾,晋宁区鸽子湾、太史湾、北山湾,西山区芦柴湾、西华湾、晖湾),以及土著、稀有水生动植物保护区域(呈贡区乌龙湾,度假区大海晏湖湾,晋宁区白鱼河河口区、东大河河口区、古城河河口区,西山区海丰湾、浪泥湾、西华—红映湖湾、晖湾等区域)进行捕捞活动。同时严禁擅自打捞水草、鱼虫等水生植物和浮游动物。
11月14日起再次封湖
今年滇池开湖时间将持续30天,从11月14日18时起,滇池水域全面实行下一轮的封湖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滇池水域捕捞鱼、虾、蚌、螺、蛙等水产品(经批准的科研项目及试捕监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