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的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在马龙开展革命活动、组建人民武装,带领人民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解放马龙全境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铭刻着中国共产党领导马龙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是对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是文化强区和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资源。加强这些珍贵的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马龙革命遗址的现状。马龙区是解放战争时期云南省47个革命老区县之一,全区各乡镇、街道均有不同时期的革命遗址。1935年4月和1936年4月,中央红军和红二、红六军团长征两次过马龙,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遗迹和红色文化基因。如红一军团指挥部旧址和红军“攻克县城”“龙云献图”“周恩来与十个鸡蛋的故事”“红桥红军标语”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马龙党组织成立较早,党组织的活动范围较宽,革命底蕴厚重。如月望集镇的“高房子”战斗遗址,既是革命遗址也是云南省内乡村为数不多的三层土木古建筑物,有较高的革命遗址价值和文物建筑价值。“五烈士”陵园被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泉街道小寨红军纪念碑被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经普查,马龙全区现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8年—1950年3月)的革命事件及人物活动等遗址共32处,已收录省、市《革命遗址通览》22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4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18处。现已建成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1个,列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
马龙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全区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革命历史、革命遗址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干部群众对马龙的革命历史和红色发展史了解不多。如:著名的红一军团遗址、马龙县委和县临时人民政府旧址等,许多干部群众不了解。二是重视不够,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城乡建设过程中对革命遗址损毁严重。如:位于通泉镇南门三组的马龙地下党联络站、马龙一中原马龙中学地下党工作遗址等,现已被拆迁,建成现代建筑。三是资金缺乏,一些革命遗址年久失修。如:红一军团遗址、月望集镇“高房子”。四是对革命遗址开发和利用不够,配套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红色旅游尚未形成规模。五是部分革命遗址(房屋)的产权为私人所有,重新规划和维护的难度较大。如:位于鸡头村街道鸡头村的原红一军团指挥部旧址产权属4户人家共有,纳章镇方郎村的民军暴动旧址、大庄乡弯子村原县临时人民政府旧址等,产权均属私人所有。
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搞好规划。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革命遗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要把革命遗址保护纳入各级党委的一项工作内容,建立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革命遗址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要认真做好规划,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寓于城乡建设之中,将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为革命遗址遗迹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使革命遗址遗迹在保持原有面貌的基础上重新焕发生机。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传播平台,加大对红色文化、革命遗址的宣传力度,以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为契机,开展革命遗址纪念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革命遗址的重要性和珍贵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革命遗址的浓厚氛围。三是多方筹资,加大投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统筹区域内各方财力和物力,加大投入力度。建议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或动员社会募集专项资金,采取逐年分批、分级、分类对革命遗址进行保护、修复、建设。对重点革命遗址先行保护,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遗址要建立石碑或竖立标志。四是整合资源,合理开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保护修缮革命遗址与发展红色旅游、红色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开发、整合红色文化和革命遗址资源,规划并开辟精品旅游线路,将沿途的红色、绿色、古色景点结合起来,打造“红色教育,绿色休闲”的经典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带动经济转型,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使革命遗址焕发新的生机活力,逐步形成以抓好革命遗址开发利用促进红色旅游经济发展,以红色旅游经济发展保障革命遗址保护的良性循环。(云南日报 作者许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