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9月25日,云南首届“法援好人”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昆明举行,20名“法援好人”悉数登台领奖。他们中有的是母亲、父亲,有的是儿子、女儿,有的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是社会律师,是司法所长,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有的是教授、是老师、是学生,但是在当事人面前他们是依靠,是未来人生的灯塔。
尹德周: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尹德周,现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13年,他先后处理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00余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
2007年,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何某某故意杀人申诉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尹德周办理。由于此案属于疑难复杂的重大案件,尹德周在11年的法律援助中,累计到监狱会见何某某20余次,还自费到红河州、弥勒市找有关部门和深入乡村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共计向30余人调查了解事发时的案件情况,向其中的15位证人作出了书面询问笔录,还到案发现场实地察看,并绘制了爆炸现场平面图,累计形成了117页的新证据并提交法院。
经过11年的努力,2018年11月15日,省高院向尹德周送达了再审决定书,现该案已被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再审。
在介入案件后的这11年间,尹德周每年都会到监狱会见何某某。“在每一次会见中,都要认真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既要让他对未来有信心,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又要让他充分认识和感受到申诉之路的曲折和复杂,要有等待的耐心。”尹德周说。
从业以来,尹德周积极从事公益诉讼及法律援助工作,曾受聘为都市时报维权律师团嘉宾律师、昆明市“3·15”维权嘉宾律师、昆明市“五一工人维权岗”特邀维权律师,累计为数十名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法律咨询近百场。
李天湖:践行志愿服务社会使命
2018年7月开始在昭通市威信县开展公益法律援助工作的李天湖,是广东省惠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53岁的李天湖加入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在事业巅峰期,他离开生活、工作优越的城市,放弃优厚的收入,来到边远的贫困县开展公益法律援助,用实际行动体现一个党员律师、老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
来到威信县开展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后,李天湖运用自己31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同时作为威信县司法局党支部的一名共产党员,积极参加威信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到贫困村、贫困户家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润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李天湖还参与到威信县司法局组织的“宪法进校园”等活动中,通过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和专项普法工作,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并进行普法宣传,为威信县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在威信县工作期间,李天湖克服各种困难,开展优质、高效的法援工作。期间,他的岳母因病去世,处理完老人的后事,他马上赶回威信县连续参加2个指定辩护案件的开庭工作。
于廷彪: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近3千万元
2005年2月,于廷彪在部队服役满23年。在部队服役期间,于廷彪多次立功受奖。转业到地方后,他成了一名执业律师,供职于云南鼎祥律师事务所。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云南鼎祥律师事务所,于廷彪和其他律师一道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6日,家住宣威市务德镇拖克行政村中排村民小组的浦某某来到文山市打工,与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违反签订合同时的承诺,没有安排其从事相应的工作,而是安排她干打扫卫生、搬东西、整理仓库等杂活。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毫无关联,并且该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
在同一个公司打工的黄某某遇到了与浦某某一样的遭遇。浦某某、黄某某二人提出辞职,但公司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还要求浦某某、黄某某二人赔偿公司损失。身在异乡打工的她们面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十分无奈,于廷彪得知浦某某、黄某某的劳动争议纠纷后,主动免费为她们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7月7日,向文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补发了浦某某、黄某某工资3200元,并为她们办理了社保及相关手续。
据介绍,从2007年11月起,于廷彪免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2986万元。
王爱丽:用心办好每一个法援案件
作为一名办理援助案件的律师,王爱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广大的受援人传达这样的信息:法律援助就是为广大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法律援助的路上,对于所有需要援助的受援人,王爱丽都会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
2017年底,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向全市律师购买5名专职律师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王爱丽积极主动参与进入曲靖法援团队,并有幸成为其中一名专门从事援助案件办理的律师。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岗位,我从不后悔。”谈及对现在工作的感受,王爱丽自豪地说。
今年1月的一天,一名残疾人随母亲来到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离婚援助申请。王爱丽在办理该案时,为了方便与有聋哑残疾的受援人沟通,还专门学习了手语。
“作为一名法援律师,更重要的是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给予他们更多情感上的‘支撑’,耐心、细心、责任心缺一不可。”
2018年4月,家住曲靖市麒麟区珠街的姜某,丈夫李某骑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受伤7个月后在家中死亡。李某的父母均是低保户,年事已高还常年患病,姜某因患病需常年服药。李某没出事故之前,整个家庭都靠李某一个人外出打工维持,出事故后,经济来源就断了。
王爱丽经过6个多月的争取,法官最终认定李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最终判赔20余万元。
“法援案件无论大小,她都会用心办理好。”受援助的当事人这样评价。
李娅妮: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温暖
“法律援助是一件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我的职责就是让群众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昆明市五华区副局长李娅妮说。
李娅妮是五华区法律援助的业务骨干,10余年的法援经历将她历练得成熟稳重,和蔼可亲的性格又让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倍感温暖,很多困难群众在得到法律援助以后都能把她当作朋友。
“娅妮姐对我就像亲姐姐一样。”小王感叹道。2009年,昆明市某福利厂以帮小王等18名残疾人购买社会保险为诱饵,将其残疾证用于骗取政府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但该厂仅为他们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后再也没有履行承诺。
2014年,他们找到昆明市五华区法援中心,李娅妮引导、协助援助律师调查取证,多方协调商议,亲自走访谈判,终于通过非诉方式为小王等争取到了应得的补偿。
李娅妮时刻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目标,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推行便民利民举措,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无论工作多么忙碌,看到一个个纠纷在自己的努力下得以化解,看到群众脸上愁眉舒展,我觉得值了。”李娅妮说。
尹学礼: 投身基层法援无怨无悔
尹学礼是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任职以来,他一直默默耕耘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8年,老麦乡太和社区村委会5名村民到老麦乡政府信访,提出诉求:小岩子有一块茶地,原来属于集体所有,但寺背后村的胡某堂擅自将土地登记入自己的户头,现因实施项目征收,征地补偿款被打入现任寺背后一组组长胡某堂账户。
老麦乡政府将该信访案件交给尹学礼办理。接到此案后,尹学礼及时走访了解案情,并多次入户做胡某堂工作,最终,胡某堂将对应的征地补偿款归还给寺背后集体。
2018年4月,老麦乡村民胡某起受隆阳区西邑乡村民吴某洪雇佣建房。施工过程中,胡某起从屋顶摔下,全身多处受伤,到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吴某洪前期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接到申请后,尹学礼直接到隆阳区西邑乡法律服务所沟通协调。双方联合调解后,胡某起与吴某洪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尹学礼又到老麦乡民政办积极协调大病医疗补助,最大程度减轻了胡某起的负担。
2016年暑期,老麦乡6名未成年人到水库玩耍时,其中一人不幸溺亡,家属要求一同去的另5名孩子每人赔偿50万元,在尹学礼的主持调解下纠纷得以化解。
多年来,尹学礼坚守高寒山区,跑遍了老麦乡100多个村寨,每到一地,他总是详细了解情况,掌握群众动态,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默默无闻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农永乎:确保法援申请渠道畅通
农永乎是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他始终以一名优秀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大胆探索,敢为人先,2016年被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十二五”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誉称号。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高质量地为受援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进入法律援助中心以来,他十分重视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承诺用公示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开。
同时,农永乎特别注重网络建设,确保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畅通。他提出了“在全县13个乡(镇)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45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在城区玉泉律师事务所、富洲法律服务所以及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等切实有效的举措。在他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富宁县法律援助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最终形成了以富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13年来,他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523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60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5件,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 153万元,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853 万元,受援人达500余人次,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近300万元。
张正易:认真细致办理每起法援案件
张正易,临沧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5年来,她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
2014年1月23日,澳大利亚一公民携带毒品海洛因经临沧市镇康县时被抓获。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办案的同时,张正易也深知,外交无小事,在掌握一定的外交礼节后,她还认真研读了《澳大利亚法律发达史》等书籍,以便在充分了解澳大利亚国家法律的基础上更好地向被告人解读我国的法律,让其能认识到中国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健全。
张正易对该案件的努力付出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此案各阶段的承办机关的工作人员说:“此案幸亏有你,要是没你,与澳方的交流就不会有这么通畅。”
多年来,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
2018年6月的一天,张正易接到了156名公司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群体性上访案件。初次接访时,员工的情绪普遍较为激动,且对走法律程序没有耐心,也没有信心。针对这一情况,她一遍又一遍地向员工耐心讲解,释法说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156名员工全部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
8月25日,156个追索劳动报酬案全部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按员工工资欠条全额一次性支付。至此,156名员工近300万元人民币的追索劳动报酬诉求得以全部实现。
蔡亚:让弱势群体沐浴法治阳光
蔡亚,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部负责人。自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赵某、张某、罗某几人商议后决定,由赵某以打车为由将被害人骗至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古镇宝象河边公路后,将被害人从其所驾驶的电动车上拉下来并殴打,强行将被害人驾驶的锡特牌电动车及携带的手机抢走。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微伤,被抢走的锡特牌电动车和手机价值共计4952元。
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蔡亚作为赵某的辩护人。蔡亚接到指派后,及时到法院阅卷,并对赵某进行会见。蔡亚对赵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和庭前辅导。后又积极跟赵某家属以及被害人联系,在多方组织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被害人同意对赵某进行谅解。最终法院判处赵某缓刑。
“蔡律师不仅从法律上帮助我,还从社会责任、个人成长方面对我进行了教导,使我从内心深处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赵某说。
记者了解到,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蔡亚积极组织事务所律师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主要围绕社区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同时就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进行宣传。成功地将需要法律服务的居民引导进入法律援助程序,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益。
张雯雯:真心帮助受援人不言苦
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雯雯是芒市人,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
在读研究生期间,她曾帮助导师收集、整理一个关于边疆法律援助研究的国家级项目的文献资料,期间,张雯雯了解到边疆还有许多贫困的群众请不起律师,但又需要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就算是在有法律援助的地方,专业律师也很少,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从那时起,张雯雯就暗下决心,毕业了要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毕业后,张雯雯放弃了在昆明工作的机会回到家乡,成为一名职业律师。
每次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后,张雯雯便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会谈或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告知当事人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规定,分析诉讼风险。
在办案过程中,张雯雯不会因为委托和指派的案件不同而区别对待当事人,她一视同仁,耐心、细致地为受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张雯雯从不计较自己付出的时间、精力,有时为了办一个案件,要出差五、六次,但她从不叫苦叫累,甚至在怀孕、休产假期间也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能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我真的很开心。”张雯雯说。
马明辉:认真承办每一件法援案件
马明辉是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05年成为一名律师起,马明辉每年承办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执业至今,他是云南省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律协民商事业务研究会委员、云南省律协公司法业务研究会委员、昆明市律协民商事务委员会委员、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才库专家、昆明市律师专业人才库专家。
“提供法律咨询并不是一项轻松的工作,每次咨询看似只有几十分钟,却是对一个律师的应变能力、业务能力及执业经验的考验。”马明辉说,法律咨询并不是简单的分析案情,而是通过分析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解决难题。
马明辉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事事均做到亲力亲为,出差会见,查阅笔录,为每一个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认真办案。
“马律师是我们律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最多的律师,每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他都十分积极,无论是会见还是阅卷,从不拖沓。法律援助案件经常需要出差,案情也比较复杂,但他依然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事杨娟这样评价马明辉。
王娴:把受援人的冷暖挂在心上
王娴,2012年到普洱市澜沧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时刻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挂在心上,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多年的实践中学习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积累了一定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处理问题积极稳妥,对当事人体贴关心,深受群众喜欢。
近几年来,由于法律援助中心只有她一人在岗,法律援助案件日益增多,但是她从未耽误过任何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和指派,也从未怠慢过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
她通过不断的借鉴和摸索,利用志愿者律师提供的模板,重新制定了一套更为规范的法律援助卷宗,使澜沧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更完善。
2017年12月,一群农民工走进法律援助中心,讲述2015年受雇到位于勐海县勐满镇的咖啡基地采摘咖啡由于工资事宜引起纠纷情况。王娴随即决定先帮他们做调解,然后打电话联系雇佣农民工的老板。经过她耐心劝说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了协议。10位农民工感激地连声道谢,一场由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王娴为人正直,廉洁自律,在法律援助岗位上凭借一颗无私为民的公心、真心,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赢得民心。”同事们这样评价她。
冯姣姣:“调解纠纷需要耐心和责任心”
冯姣姣,辽宁盛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8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从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工作。
2018年,冯姣姣在当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讲座,接待来信来访。期间,她受理民事、刑事案件73件,参加调解纠纷3起,全部调解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近70万元。
“尽职尽责,援助为民。”“情系百姓,大爱无疆。”“高效服务办实事,热情贴心解民忧。”短暂的志愿服务期间,冯姣姣律师获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8年12月7日,冯姣姣应红河县妇联邀请到红河县石头寨乡开展普法知识讲座。通过具体的案例,结合日常工作,她深入浅出地就遭遇家庭暴力后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阐释,就虐童的含义、危害、法律责任和如何维护儿童权益等进行了宣讲。
在纠纷调解中,冯姣姣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方法,通过这些经验,她每次都能让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8月,红河县城凹腰山社区毛某的宠物猫被邻居家的狗咬死,从而引发了矛盾纠纷。对于邻里矛盾,冯姣姣给出了“先走社区调解,达不成调解再起诉维权”的咨询建议。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她参与了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但通过我们的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邻居自愿赔偿毛某的损失。”冯姣姣说:“调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律师要有耐心和责任心。”
朱裕蕾:青春在法援路上绽放
朱裕蕾,是一名90后律师,2016年8月开始在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执业。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便积极投身于法援事业中,先后办理100余件法律援助案。
“搞好法治教育对于法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必不可少。”朱裕蕾这样认为。她多次跟随红河州蒙自市司法局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她曾以调解律师的身份参加红河电视台录制的《真情调解——母亲的心愿》《真情调解——村子里的菜园地》及《法治红河》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法律知识宣讲等专题片。并参与蒙自电视台录制宣传“非法集资诈骗的危害”等法律宣传片,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关注度。
在办理未成年人李某某抢劫一案中,她根据该未成年人的家庭经济和监护条件情况,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沟通和交流辩护意见,最后为该未成年人争取了“判处缓刑,早日回归社会”的机会,充分体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朱裕蕾不仅是律所的办案能手,还是困难群众的法援“保护神”。在办理法援案件中,她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真心实意听取群众对办理案件的看法和意见,认真调取核实法援案件和其他承办案件的证据材料,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办实事,在群众中获得较好的口碑与信任度。
普共才:受援群众的“娘家人”
他,怀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满腔热情,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把希望的种子播撒到了怒江大峡谷深处贫弱群体心间,被受援人视为帮助困难群众的“娘家人”。
他叫普共才,是怒江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在他的带领下,怒江州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他本人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他边实践边总结,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结合“法律七进”“残疾人维权周”“妇女维权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律师、
同时,借助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他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通过组织多种形式具有民族特色的宣传活动,向各民族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
杨万贤:让受援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的来访人对她说:“杨律师,我每次来咨询,你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帮我解了难题,你辛苦了。”
有的受援人说:“杨律师,遇到你,是我的福气。”还有的受援人说:“杨律师,非常感谢你为我办理法援案件,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你就像我的娘家人。”
“应该的,这是我的职责。”杨万贤笑着回答。
“许多事情,莫过于一个‘愿’字,既然选择了法律援助这个职业,就应该心甘情愿地付出。”在法援工作这条路上,杨万贤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6年至今,杨万贤一直在大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担任大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专职律师13年。
10余年来,杨万贤不断运用法律援助手段帮助上访户解决难题,帮助未成年人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赔偿,为农民工讨回工钱,帮助受虐待妇女走出失败婚姻的牢笼,使受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人间真情,让更多的受援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范锦文:农民工的“娘家人”
范锦文,2012年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现任昭通市昭阳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副局长。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范锦文对贫弱群体耐心热情、服务细致周到,没有因为是免费代理而怠慢每一位当事人;他对法律援助业务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援助案件质量,真诚服务于弱势群体。
2018年7月10日,胡某来到昭通市昭阳区法律援助管理局的服务窗口,就其做工期间遇到的拖欠劳动报酬问题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据申请人胡某称,2018年2月14日,其给许某承包的“村村通”公路工程大寨乡雷家营工地做工,现承包人欠其52265元工资一直未支付。
范锦文立即为胡某进行登记,为其解答疑惑并填写援助申请书。他说:“你先别急,你的困难,按照相关政策我们会第一时间就为你办理。而且我们会为你开启绿色服务通道,帮你追回应得的劳动报酬。”
经过努力,范锦文最终为胡某讨回了工资。在群众心中,昭阳区法律援工作管理局已是农民工的“娘家人”。
范锦文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乐于奉献,不求索取,在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中受到一致好评。由于工作认真负责,事迹突出,他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郑玲:应用“互联网+法律援助”解难题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政府关爱。”现任昆明市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7年的郑玲这样说。
“在当下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法律援助也要与时俱进。”郑玲学习了“互联网+”内容,研究了“互联网+法律援助”模式特点,申请了微博﹑微信﹑抖音等时下流行的App软件,以法律援助为用户名上线开展服务,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典型案件,及时回复网民咨询,在法律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网络沟通桥梁。
老人赵某早年离婚,患癌症后亲人和子女对她疏远不顾,她因治疗欠下医药费。郑玲一边收集证据并作为老人的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子女,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另一边思考如何解决老人眼前的实际困难,在征得老人同意后,她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众筹。
“互联网+法律援助”不仅创新了工作模式,还为受援人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很快,郑玲就帮老人筹得数万元,老人不仅付清了医药费,还能继续接受治疗。该做法在经云南法制报﹑中国新闻网﹑中国法律援助网等媒体报道后,受到全国网友的好评。
2018年,郑玲还通过网络合作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某一趟都没有跑,就办结了其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依法维护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虽然跟其他律师相比,作为公职律师收入少些,但每每看到通过我的努力,帮助贫弱群众解决了法律难题,我就觉得这份职业很伟大,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郑玲说。
邱国友: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放心上
邱国友,玉溪市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5年来,他踏实工作,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把弱势群体的冷暖放在心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为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他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每年4到10月,深入田间地头,把法律援助的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等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他利用法治宣传周的平台, 走上街头,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他走进机关、学校、企业、村组宣讲法治,做到法律援助宣传不留死角。
15年来,邱国友作为司法局的专职律师,先后参与处置、化解群体性事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0余起,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邱国友乐于奉献,为每一位来访者提供热心服务,甘当弱势群体的解忧人。”邱国友的同事这样说。
此外,邱国友还注重制度建设,制定了《案件受理审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文件,完善程序,促进工作的规范。在审查环节,制作了《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送达回执》,当申请人的申请不予援助后,告知其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李正祥:心系法援,无怨无悔
从1999年楚雄州大姚县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开始,李正祥就一直从事着法律援助工作。如今,他是大姚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法律援助律师。
李正祥以党委政府“补短板惠民生”部署为指导,认真做好大姚县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验收、录入、归档等工作,围绕“应援尽援”工作目标,认真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职能,热心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未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等特殊人员提供咨询、代书、代理、辩护、公证、鉴定和调解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困难、弱势人员构建依法维权援助网络,让他们能够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正理念植根于群众心中。
2015年以来,大姚县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至700件,每年免除受援人法律服务费250万元以上,实实在在地把党和政府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受到群众赞誉。李正祥多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在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李正祥没有跌宕起伏的工作故事,也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在基层司法行政普通岗位上的勤恳敬业、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始终如一地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