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内容和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鲜明主线,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理论、强信念,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自觉对标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毫不动摇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确保全省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对偏离和违背正确政治方向的行为,必须严肃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依照党规党纪进行处理。
二、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三)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强化认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不断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党内法规,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问责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伪忠诚。
(四)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贯彻执行党领导经济社会各方面重要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实施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有关社会组织等的章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委和农村、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的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规定。
(五)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依法执政,自觉把党的领导活动纳入制度轨道。
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政治根基
(六)始终坚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 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涵养政治生态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淬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推进“智慧党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
(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持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模范机关创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坚决清除污染云南政治生态的因子。
(九)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三严三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充分利用“一二·一”运动纪念馆(含西南联大博物馆)、扎西会议纪念馆、滇西抗战博物馆、杨善洲干部学院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熏陶。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云南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扬革命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激浊扬清,集中开展政治攀附、造谣诬告等破坏党内政治文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坚决破除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封建糟粕。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及“土司”文化、“族群”意识等庸俗腐朽思想。
(十)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严格执行《云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考察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干部政治素质的深入考察考核,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实行倒查,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对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记录在案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 筑牢底线思维,防范政治风险
(十一)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政治隐患。完善政治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转换通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演变为政治风险。坚决防止和克服嗅不出敌情、分不清是非、辨不明方向的政治麻痹症。
六、 建设廉洁政治,永葆政治本色
(十二)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细扎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特别要针对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单位和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科学管理、严格监督和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切实管住权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陶冶道德情操,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七、 加强政治训练和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
(十三)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各级党委必须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领导下,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党的基层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下大气力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在推动重大任务落实上持续用力。党支部要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组要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下,在本部门本单位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的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工作机关要更好发挥党委参谋助手作用,服务党委决策、抓好决策落实。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政治上依靠、工作上服从、感情上信赖组织。
(十四)充分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法规和政策政令,转化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坚决防止和纠正把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十五)积极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各群团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政治职责,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带群建”,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十六)切实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十七)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坚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言行。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做到观察分析形势考虑政治因素、出台政策措施重视政治影响、部署推进工作把握政治要求、处置敏感问题防范政治风险。
(十八)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担当。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向顽瘴痼疾开刀,敏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之责、推动发展之责、深化改革之责、维护稳定之责、脱贫攻坚之责、乡村振兴之责。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有关部门要履行相关职责。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并突出其权重,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以及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