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园鸟瞰
编者按:作为滇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州的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上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对红河提出的“绿色生态靓州”发展思路,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走出了一条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成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即日起,本报特推出“绿色生态靓红河”系列报道,与大家一同见证红河绿色发展的绚丽篇章。
清晨的阳光洒向位于州府蒙自的启园,为清澈平静的白鹭湖披上一件金色的外衣。湖畔郁郁葱葱的树林里,啾啾鸟鸣汇成一曲悦耳动听的乐章,唤醒了沉睡的世间万物。市民黄国成走出家门来到公园,加入“晨跑大军”在天然氧吧中锻炼身体。作为老蒙自人,黄国成见证着启园、文澜公园、天龙湖公园等一座座城市绿地拔地而起,成为百姓乐享生态之美、城市之美、生活之美的胜地,十分感慨:“天蓝地绿、畅快呼吸已经成为我们老百姓最平凡的幸福!”
从北部到南部,从城市到乡村,这些年,“绿色生态靓州”建设带来的喜人变化,正不断刷新着全州各族群众的幸福感:每个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建成1个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滇南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到97%以上,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一煤独大”的老工业城市开远蝶变成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弥勒市4个生态优美的特色小镇连接城乡,石屏县异龙湖重现“鸥鹭翱翔、碧波荡漾”的和谐美景……
这一系列“绿色变革”,是州委、州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扛起责任,带领全州上下以清晰的思路、严密的制度和有力的举措,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红河大地落地生根的有效实践。
坚持一个思路:
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
时间的指针轻轻拨回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云南有很好的生态环境,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一粒种子拥抱沃土,一盏明灯照亮征程。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将绿色发展理念深深植根云岭大地,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把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顶层设计变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施工蓝图。
作为滇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云南省重点林区之一,红河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全局,也是永续发展的根本。省委书记陈豪在深入红河调研时提出的4个发展思路之一,就是坚持“绿色生态靓州”。
“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红河光彩!”州委、州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找准了坐标。
实现目标,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可行的路径。2015年年底以来,州委书记姚国华就多次率调研组奔波,全盘掌握生态“家底”和环境“痼疾”,探寻红河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路径。在一次州委常委会上,一个重点议题引起了激烈讨论——
“我们有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有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异龙湖,有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还承载着构建滇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使命,必须保护优先,坚决守住生态底线!”
“反思近年来经济发展结构和方式上存在的问题,要在发展优化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技术标准及服务保障!”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州还面临着重金属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铁腕治污、彻底整改……”
很快,一个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又高度契合红河州发展实际的工作思路——“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确定并写入2016年9月召开的州第八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多年来,紧扣这一工作思路,《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密集出台,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等一系列行动扎实展开。在 “绿色生态靓州”建设中,这一工作思路一以贯之,引领红河儿女合力为美丽中国、美丽云南建设增光添彩。
建立最严制度:
为“绿色生态靓州”建设保驾护航
今年7月1日,第三次修订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1994年首次施行后于2007年第一次修改,2017年为第二次修改。时隔两年时间,缘何再次修改?“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对湖泊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异龙湖管理局局长吴超雄介绍,新施行的条例由原来的一湖之治向一域之治延伸转变。
在破与立之间,为生态环境保护修订一项法规,是我州构筑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具体体现。
没有制度保障,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就是空中楼阁。这些年,我州紧跟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机制活”守护“生态美”。
建立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生态环境治理的双组长,全面建立州、县、乡、村4级河长体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
深化生态文明重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等制度,推进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纪检监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一系列 “组合拳”,构成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保证了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在红河大地落地见效。
转变政绩观念:
保护好绿水青山是更大政绩
看着大地“灰色”减少,“绿色”逐渐覆盖,弥勒市林草局局长孔令光觉得党委、政府和部门这些年的努力很值得:“保护生态、改善生态意义重大!我们现在干工作最大的目标,就是守住绿水青山,再造绿水青山,更好地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在我州广大领导干部的心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深深根植。
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近年来,我州在广大领导干部中来了一场思想和观念的变革。
从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各类干部学习、培训班、研讨活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成为必学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在不断深化学习中,深刻领悟“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
“坚决不要带污染的GDP!”从各种专题会议到污染防治整治现场,州委书记姚国华多次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好大账、长远账、综合账,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
从强化对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出台,再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更是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转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经济增长是政绩,保护环境也是政绩!”
全州广大领导干部坚定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决扛起责任,坚决摒弃损害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下大气力扭转在快速发展中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红河大地上,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践探索,一路高歌猛进。(红河日报 记者宋文 倪琴 胡彦辉 魏道俊 李立章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