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2财经频道报道截图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悄然“开战”,各网络交易平台早早打出“大牌1元(人民币)领”“限时开抢”“定金10倍翻”等吸引消费者。北京市场监管局表示,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双十一”的网络促销“战火”愈演愈烈。继2009年天猫“双十一”购物活动开始以来,国内各大电商平台纷纷跟进,“双十一”期间的网络电商销量一路攀升,在2018年全网最终销售额突破3100亿元,当年同比增长23.8%。
相对优惠的价格,和愈发便捷的商品递送方式,是吸引众多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打堆”点单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看,11月临近年终盘账,各大电商平台有着“年底冲量”的冲动;加上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市场整合,各大快递企业已将服务链条遍布城乡各个角落,激烈的业务竞争倒逼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为“双十一”不断升温起到助热作用。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不断刺激消费者购物欲望、并从消费者身上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近年来关于网络电商平台的各种吐槽亦时有出现。过于复杂的“优惠活动”让消费者感觉到好像是“中了套路”;“先把价格提上去,再在活动期间打折”,让消费者没有切实享受到获得感;“网上的宣传与收到的实物差距太大”,商品质量问题降低消费者信任度……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发声,提出“规范网络促销活动”“严禁价格先涨后降”,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一种体现。一方面,互联网不是“法外飞地”,各大电商平台的网络促销,与现实中的各种商铺一样,都会受到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网络促销等新型商务行为盛行,市场监管方式亦应与时俱进,方能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网络电商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此次将监管的重点,仍然放在了电商平台上面。电商平台就像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个商铺或超市,它们的背后链接着各路供货商,前台直接面对亿万点击键盘购物的消费者。作为电商网络销售行为的“关键环节”,电商平台的诚信行为无论是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无疑都举足轻重。
要求平台企业“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以及“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要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这既是在“双十一”到来之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各大电商平台的“诚信喊话”,也是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理应履行的“监管标配”。即将到来的“双十一”显然就是考验商业诚信的一块“试金石”,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意识、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能力、以及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水平,都会由此被考验一下“含金量”。(彩云网 特约评论员渝西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