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艳萍 蔡晓磊)“孩子,我希望你遇到一位眼里有光,手中有戒尺的老师。”每每到开学或是教师节,朋友圈里总会被这样的言语或相关文章刷屏,但是对于这样温情而又充满正能量的话,不少学校老师却显得很无奈:“手里哪敢有戒尺?”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教师可以对学生实施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和强制措施。本规则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征求意见稿》一出,在教师、家长群里,便引起了热烈讨论,记者也走访了昆明多位家长和一线教育工作者,听听他们对教育惩戒的看法。
政策
明确三类惩戒
《征求意见稿》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其中,首次对3种惩戒情形及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例如: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等属于一般惩戒。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较重教育惩戒措施,比如: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要求家长到校陪读等。
严重惩戒则适用于那些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学生,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学校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等。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为教师行为列出了“禁止清单”。内容包括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与教师惩戒权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力。教师法则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
但是这些法律并没有提及教育惩戒这个概念。这使得“能不能惩戒学生”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人们找不到合规合理合法的惩戒与虐待体罚的界限,这也致使一些负责任的教师如要“管学生”,就可能“风险自担”。
调查
家长八成赞同
但担心“度”
相较于教育工作者的一些担忧,家长们对《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态度显得很积极、正向。在“昆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起的《老师手中要有“戒尺”啦,您怎么看》微调查中,投赞成票的家长占到了82%。“终于等到你”“唯有严教,方能正气。盼望早日实施”“给教育部点个赞”“越早实施,越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开展。”“完全支持!早该这样了!”……很多家长写下这样的留言。
在问到“您为什么支持教育惩戒”时,调查中选项最多的答案是“适当的惩戒可以提高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这一部分占比24%,而选择“老师可以充分发挥出教育孩子的职责”“这是一种为了孩子更好成长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起到一定作用甚至长远的效果”“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这几个选项的家长也均在15%以上,此题为多选题。
微调查结果也在昆明家长们的口中得到了印证。“太好了,孩子不怕我们,就怕老师,而且非常在意老师对他的评价和看法,所以,我们揍他一顿,和老师实施的惩戒,对他来说是两回事,效果也会很不一样,希望这把戒尺能牢牢握在老师手中,充分发挥教育人的职责,我们绝对支持。”初二年级学生马亓浩父亲说。
有家长希望,《征求意见稿》既能保护老师,也能保护学生。“我们对老师一直都是比较尊重的,我觉得凡事都不过沟通两字,只要是孩子真的犯了错,我完全支持老师对她进行惩戒,同样的,也希望这把戒尺能打到欺负她、爱在学校实施校园霸凌的那些同学身上。”三年级学生家长周维说。
也有少部分家长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给老师的权力过大了”。还有家长表示,在认真读过《征求意见稿》后,发现存在不少惩戒的弹性空间,这可能会影响实施效果。“我个人感觉惩戒的伸缩性较大,没有具体、细化,感觉执行起来也比较难!”
“度”确实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在“您不支持教育惩戒的原因是”一题中,票数最多的选项就是“教师对惩戒的度很难把握”。
家长颜多莉在“昆明教育”微信公众号的后台留言说:“现在人心有点浮躁,家长和老师的心态都要放正,主要是把握好度。”另一名家长孔梅林则表示:“都要有度,尊师重教才能深入人心。”
教师
政策“护身”仍有顾虑
“面对违规的学生,很多时候想着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昆明一位教师坦言,“现在的教师就像一位‘保姆’,在学校把学生照顾好,生怕学生出一丁点意外,让家长找上门来,而给自己的职教生涯造成影响。”从一开始的不能管、不敢管,到如今的不想管了。采访中,许多教师都有这样一个心路历程。
星宇(化名)是一位体育教师。带学生上课过程中,某学生太过顽皮不听教导,他便用较重的语气骂了几句。第二天,学生家长便跑到学校告状。虽然经过解释,但他仍然被批评了。
“老师和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错的一定是老师,这让我们怎么管,如何敢管。”星宇说。采访过程中,老师们纷纷期盼《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能尽快落地实施。“不能及时教育学生,对于老师而言是不负责任,对于学生来说则无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云铜小学科技体育辅导员李邱说,适当的惩戒是很有必要的,学生犹如一棵小树苗,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长歪了,这时就需要有人为其扶正。
处罚和鼓励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孩子更能接受,教育的效果也会更好。但在处罚过程中,需要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这已成为许多老师的共识。
但有不少教师也表达了对《征求意见稿》落地实施情况的担忧和顾虑。“家长对孩子的宠爱程度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会让这个条例打折扣,教育人不同,面对惩戒的态度也会不同,就比如父母对于教师惩戒的态度就比较开放,但祖辈就不一定了,如果是老人带孩子,罚站或面壁反省等,他们会受不了,并会以各种理由来责难老师。”官渡区某小学教师徐老师说。
专家
建议警惕“职责甩锅”
微调查还设置了“您认为教师实行怎样的教育惩戒比较合适”一问,选项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稿》设置,看得出来,家长们对《征求意见稿》里的惩戒内容普遍比较满意。
而在“您认为教师在实行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中,选项最多的则是“查清事实、公正处置”。紧随其后的是“把握好度”和“在惩戒内容和程度方面,和家长做充分沟通”。还有家长建议在进行惩戒时,希望有第三人在场以作监督。
网名为“如烟”的家长表示:“惩戒不是最终目的,但一定要有适当的惩戒措施和法律规范,正确、耐心的引导和帮扶,才能解决问题,增加师资力量和辅助力量才是最有效的手段。”她建议,如果能增加教育辅助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让教辅人员花更多时间对底子弱、行为习惯不好的孩子,进行教育和纠正,这样既能减轻教师、家长的负担,又能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值得一试。
老师有了教育惩戒权,无论是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还是教师的职业发展,都大有裨益,这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有教育领域专家提出,事情虽好,需要谨防家长将自身职责“转移”,全然交托给老师,那便是不可取的了。
专注于家庭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多年的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叶存春表示:“家长始终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不少家庭教育缺位的家长,总是觉得把孩子送进学校以后,教育孩子的责任就全在学校和教师了,孩子在家里养成的坏脾气,让老师去扭,孩子做不好的事,让老师去督促其改正,现在老师有了惩戒权,不少家长高兴地认为,终于有人能替我收拾熊孩子了,这是典型的只养不育。父母的教育伴随着孩子的一生,学校教育虽然也会对孩子产生影响,但那毕竟是共性教育,面对的是全体学生,学生个性千差万别,教师不可能人人兼顾到。对于自己孩子的秉性,没有人比父母更清楚,所以父母的教育才是最有针对性的。无论在孩子的任何成长阶段,家长都要承担起相关的家庭教育责任。”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三类惩戒:
一般惩戒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较重惩戒: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
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