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委“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召开。记者 周灿/摄
“要充分认清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云南政治生态造成的重大破坏,深刻汲取教训,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对纪检监察队伍的影响。”日前,云南省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讨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云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开班动员会上严肃地说。此段态度严肃、措辞严厉的话,表示当前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不断强化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也说明了云南纪检监察队伍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源自宪法、来自党章,可谓职责纪定、职责法定,神圣威严、言出法随。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随着纪委监委权限不断扩大,社会关注度较前更高。作为执纪执法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必然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戕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一定意义上说,纪检监察人就是打铁人,而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人好比啄木鸟,啄木鸟自身病了,没有坚硬的利喙和强劲的羽翼,就不能对虫害歼而灭之。所以,承担监督执纪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当好“守门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应该看到,社会上的各种腐败现象,必然向纪检监察领域渗透,尤其是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也会成为腐败分子围猎的对象。事实上,在反腐败斗争极为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绝非一方净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由“执纪者”变为“违法者”,有过深刻的教训。
秦光荣在云南长期工作,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主要发生在云南。这个政治上的“两面人”对云南的破坏是多方面、深层次的,是云南过去一段时期政治生态乱象、腐败多发的“最大污染源”。直到现在,云南一些干部缺乏政治安全感,对政治污染的容忍度过高,一些干部或是选择明哲保身,或是遵守“潜规则”,成了“沉默的大多数”。
由此可见,省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对照存在的“负面行为”清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将作风问题量化到点、明确到事,加大对纪检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落实力度,实在是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负面行为”清单,对照自身表现,认真自我剖析,查找自己是否存在类似的负面行为,坚持葆有“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才能把好关、守好门,成为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铁军和监察卫士。(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