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报,对部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不够重视,落实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及参建单位给子通报批评,昆明五华区白麓城项目和昆明盘龙区俊发名城项目被点名批评,通报要求建设项目及参建单位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昆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长效保持。
自2018年昆明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来,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措施标准,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各项目参建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昆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昆明市进入旱季施工高峰期,部分项目存在因赶工期、抢进度而降低了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如昆明五华区白麓城项目37号地块,就出现了非作业区裸露土体和建筑砂石料未采取覆盖措施,作业区裸土未进行湿作业;清运不及时的建筑垃圾未采取集中堆放,且未采取覆盖措施;施工主要通道清扫保洁不到位,“三池一设备”未有效使用;施工现场未设置移动喷淋系统和楼层喷淋系统等问题。昆明盘龙区俊发名城N-22-1地块则出现未在工地大门外显著位置设置辖区包保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三池一设备”无冲洗设备和冲洗台,局部裸露土体未采取覆盖措施,且覆盖材料材质不满足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采取硬化措施,喷淋系统配置不齐全等问题。
对此,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对上述两建设项目及参建单位发出通报批评外,并要求市质安总站、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并指出要昆明市其它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部门引以为鉴,确保辖区内扬尘污梁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并长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