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编者按: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回顾总结昆明市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的成就、经验和做法,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昆明日报社联合开展了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征文活动。经过前期面向社会的公开征文、初评和复评,目前,46篇作品已从来自社会各界的119篇投稿征文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单位及个人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今起,将选登此次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优秀作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能体现党的执政理念、最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只有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生命力和优越性,才能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满怀信心地走向光明的未来。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全面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昆明的实践和发展历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十年的砥砺前行
谱写了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开创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阶段。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走过了从初步确立到曲折发展、严重挫折,再到逐步恢复、全面发展的不平凡历程。1954年7月2日,昆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昆明的正式确立;1981年6月21日,昆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设立常务委员会,揭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篇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在昆明步入快速健康发展阶段。历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根本政治原则,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地方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合力合拍,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重要政策文件,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请示报告约20件次,党领导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领导人民对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治理更加规范有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批准13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规划,全力推动市级有关国家机关和各方面严格执行各项计划规划,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共作出促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等决议决定49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11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地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强化人民主体意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己任,把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作为最重要职责,不断健全政权建设、代表选举、民主管理等方面制度,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先后进行了14次县乡级代表直接选举、15次省市级代表间接选举,顺利完成全市各级人大历次换届选举,从政治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坚持优化组织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制度与权力机关的恢复、建立和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目前设有法制、监察和司法、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和农村、民族宗教8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设人事代表、预算、外事华侨3个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1个办事机构,县(市)区、乡(镇) 街道人大组织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到逐步完善过程,从组织上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代表参加检查、视察、调研等制度,健全民意表达和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积极拓宽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目前全市7092名五级人大代表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联系人民群众9000余户,听取和反映群众愿望心声;坚持拓宽民主渠道,探索完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效途径,加强立法基地、专家库、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出台公众意见表达、咨询评估和接访等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确保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坚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工作大局谋划人大工作,更好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所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围绕地方发展大局,自觉做到立法服从大局、监督服务大局、决定重大事项维护大局、依法任免干部保证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着力加强地方立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力推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从1987年1月制定第一件地方性法规,到目前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9件,修改103件,废止17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72件,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3件、单行条例4件,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为昆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着力强化监督职能,聚焦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治理、民生持续改善等关乎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宽监督领域、深化监督内容,从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领域的常规监督,深化拓宽到对所有包括地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监督的全覆盖,强化延伸到对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细化实化到对脱贫攻坚中政策兑现、资金使用、产业发展等情况的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在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常用监督方式的同时,努力探索出调研把脉、联动质询、跟踪检查、约见约谈、专项评议等环环相扣的全链条式昆明人大监督模式,实现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柔性监督向刚柔结合转变、一次性监督向持续性监督转变,并不断总结经验、规范程序,先后制定修订代表约见、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质询以及对不依法履职尽责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予以撤职等办法,建立健全昆明人大监督制度体系,为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40年来,组织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44次、常委会264次,累计对266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努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10项;围绕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等开展专题询问10次,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围绕政府承诺惠民实事等开展工作评议5次,测评范围从常委会组成人员扩大到全体市人大代表;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开展质询和约见约谈,推动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四、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代表工作的核心,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关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依法办事、民呼我应,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搭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主题、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知情知政更加全面,履职尽责更加主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加快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四级代表依法履职体系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和“智慧城市”互联互通,推动人大代表工作进入数字时代;加大联络室、工作站和代表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和依法履职的平台更加完善;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管理、代表联动、代表约见、代表辞职等制度,推动代表依法依规主动履职,代表活动实效进一步增强;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累计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3000余人次,坚持定期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保障代表知情权;积极组织代表活动,每年累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业小组活动200余人次,督促“一府两院”切实改进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40年来,共审议、研究处理代表议案153件,办结代表建议13095件,一大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履职成效赢得普遍赞誉和广泛好评。
五、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是人大常委会强本固基的重要手段,是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同向发力,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补齐短板相向而行,全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适应、保障有力的人大机关。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持续推动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理论武装,践行根本宗旨;立足长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累计制定修订机关工作制度150余项,促进履职尽责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人大干部考录遴选、挂职锻炼、交流提拔使用,为常委会履职和人大工作注入生机活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累计完成科学发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47项、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40项,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人大工作”,打造《昆明人大》刊物和《人大之窗》专栏专版,创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官方微信微博,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大力加强党建和文化建设,着力推动机关工作提质增效,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成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和示范带建设观摩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巩固拓展与泰国曼谷市议会及其他国外城市议会的交流与合作,倡议发起建立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合作机制;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监督、代表活动等方面与基层人大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人大工作整体效能稳步提升,形成全市各级人大同心合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局面。
回顾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的奋斗历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幅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成立、发展到完善的恢宏画卷,是一首首民主法治发展历程的进行曲。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昆明的不断成长壮大、巩固发展,为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十年的探索实践
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宝贵经验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认真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团结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全体人民的力量,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中,不断总结、继承、完善、提高,逐渐积累和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中,我们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使命,把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和发挥人大作用结合起来,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地方发展大局中谋划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做到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决定事先向党委请示报告,在行使职权中遇到问题和取得重要成果,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人大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取得的成效更加显著。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履职有方向,才能不断地取得新进展。
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
人民的信赖、支持和拥护,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系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经济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会议期间代表履职进一步规范有序,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活跃丰实,代表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代表履职尽责更加求真务实,服务保障更加充分到位,联系人民群众更加紧密,民呼我应更加主动有效;不断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平衡协调好不同群体利益关系,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厚植民意基础、得到人民支持。
三、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人大工作才能更具有凝聚力权威性
机构法定、职责法定,是人大的鲜明特色。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依法履职行权各个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认真落实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不断完善符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改革开放要求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人大工作才能更具有凝聚力和权威性。
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发展大局,人大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
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势中谋划、在大事中担当,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政治责任,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基础和前提。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发展大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突出立法质量,着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出台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昆明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全链条式监督、组合拳式监督、上下联动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围绕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大事要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完成相关人员的选举、任命工作,做到决定重大事项维护大局、依法任免干部保证大局。实践证明,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才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
五、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发展,人大工作才能保持强大的生机活力
改革创新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实践中,我们始终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自身改革与全市改革统筹推进,理念创新与实践创新相辅而行,努力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开展改革创新。创新立法机制,制定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完善法规起草、评估制度,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立法生机活力不断增强;丰富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全体市人大代表参与专项工作评议、市区人大联动质询、代表与常委会同时约见约谈等监督新模式,有力推动全市中心工作有效开展;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与兄弟州市人大联合组织开展调研,共同推动解决跨区域性重大问题;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反应迫切的代表建议,代表履职成效更加明显。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人大工作才能更有朝气、更具实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我们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历届人大常委会良好工作基础上,努力开创昆明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踏上新的历史征程
我们满怀希望共筑伟大梦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历史使命,我们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新的历史征程。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开展工作,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民造福,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党性更加坚强的政治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主线,着力在深学细学、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取得新进步、达到新高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实问题、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建设全面担负职责的工作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省委、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昆明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立法组织协调,促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更好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持续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更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使人大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协同推进,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全面加强。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要健全代表履职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尽快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反映社情民意渠道。要坚持深化“双联系”制度,更加密切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畅通民情汇聚民智。要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完善落实相关制度,推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更经常更深入更有效。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努力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调研视察质量,不断提高议案建议提出水平,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要持续提升代表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履职档案管理,探索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督促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确保人大代表始终根植人民、服务人民。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昆明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