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1979年12月,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云南地方人大工作就此翻开新篇章。
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40年来,我省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依法履职,不断开拓创新,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战略目标,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
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书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开拓创新、履职行权,努力在新时代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常委会党组带头加强学习,以理论武装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工作紧紧扣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扣住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紧扣住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把加强履职培训作为做好工作的基础性举措,着力提高人民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必须自身硬。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聚焦主题主线、紧扣目标要求,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扎实开展;集中制定、修改和废止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90余件,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质量稳步提升。
围绕中心抓立法
着力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
11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表决批准了《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至此,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如期完成修订任务。其中,《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是我省首次在地方立法中实践区域协同立法,破解“一湖跨两省”“一湖两标准”带来的治理难题。
促进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立法积极作为。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落实和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慎立多修、注重质量,着力加强立法工作。两年来,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40件,废止7件,通过决定3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40件,决定5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3件。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突出围绕“三个定位”加强立法,五年立法规划中与“三个定位”直接相关的立法项目31件,占规划一、二类项目总数的68%。今年初,省人代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为全省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如期完成滇池、洱海、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修订完善任务,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中生态环保类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以国务院新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启动了辐射中心建设立法工作,营造良好对外开放环境,提升辐射能力。
注重实效强监督
着力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
“关键之年任务艰巨,省政府将采取哪些‘硬’措施确保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今年3月,一场聚焦全省脱贫攻坚的专题询问在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的联组会议上展开。
“这个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学校、卫生院建设有方案了吗?请给我们看一下。”专题询问后,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得怎样?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进行了“跟踪问效”。“专题询问始于‘问’,不止于‘答’。人大监督有‘刚性’,才能彰显实效和权威。”调研组成员表示。
省人大常委会以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抓手,聚焦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有效监督。
连续2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专题询问,督促政府高质量完成今年130万贫困人口净脱贫和31个贫困县摘帽的目标任务。
率先在全国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三合一方式,监督政府环保工作。
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2.0版上线运行,打造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云南样本”。
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监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省就业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等情况,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
……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组织专题询问6次,专题调研8次。同时,根据省委要求,牵头组织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督察18次,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深入推进代表工作
着力发挥主体作用
“停车太难了,能不能在小区附近建个停车场?”昆明市五华区虹山中路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成立3年多来,这个居民时常反映的难题在人大代表的推动下有了实质性进展:两个立体停车场,一个已经投用,另一个年内也将运营。
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两个必建”要求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14334个代表联络活动站(室),实现了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委会(社区)全覆盖。如今,人大代表工作站已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阵地、群众反映民生诉求的主渠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省人大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通过建立常委会领导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主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基层调研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89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形成经常性联系。积极推动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档案。积极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
为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统一交办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探索组织集中面商,有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对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建议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2018年和2019年,办理结果为A类的代表建议占比分别达到了62.4%和65.2%。
40年履职奋进,镌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根云岭大地的足迹。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云南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新思想引领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新作为书写新篇章、再创新辉煌。(云南日报 记者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