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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人入选2019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昆明信息港    12-24 16:08:19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王光华等52人入选2019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其中称,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审定、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社会公告等程序,王光华等52人入选2019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授予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称号。

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旨在围绕云南省发展战略、经济社会需求,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领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力争10年时间培养1万名左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

据悉,本次入选的52名“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期为5年(2020年—2024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分5年拨付,每年20万元。同时,可享受《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所明确的有关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入选人员要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在自觉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中带头奉献、矢志奋斗、建功立业,要按照《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和相关协议履行责任,主动面向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学技术前沿,积极申报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在所从事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指导本学科(领域)科研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持。

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如有违反细则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称号,并由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所在单位缴回所有财政支持经费。

通知强调,“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所在单位是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要与入选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年限、工作条件、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要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建立“人才团队+创新平台/领军企业+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至少明确1个产业技术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要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合理合规合法使用经费。因人才所在单位不落实承诺的配套条件,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承担的项目无法实施等情况的,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所有项目。

附:

2019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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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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