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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1月 云南检方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24件4090人
开屏新闻    12-27 0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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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0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聚力‘四大检察’精准服务大局”新闻发布会,以数据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1至11月业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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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24件4090人,起诉511件4479人,同时,强化“破网打伞”共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71人,依法提起公诉103人。

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71人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春莉介绍,2019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24件4090人,起诉511件4479人,其中涉黑1266人,涉恶3213人;监督立案57件,纠正漏捕401人,纠正漏诉311人,纠正遗漏罪行440人,书面纠正违法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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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破网打伞”,共批准逮捕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的黑恶势力“保护伞”71人,依法提起公诉103人。立足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376件次,推动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今年4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和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审核。目前已对52件涉黑案件、22件重大涉恶案件进行了统一把关。9月,建立各州市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实现了上级院审核把关全覆盖。加强挂牌督办,1至11月,省检察院共对29件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

起诉涉“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244人

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598人,同比上升39.4%,起诉755人,同比上升58.3%;共起诉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类犯罪244人,同比上升139.2%。

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或决定逮捕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60人,提起公诉135人,同比分别上升57.9%、128.8%。对扶贫对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00人,同比上升2%,发放救助金244.7万元。共支持农民工起诉1338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的751件,帮助农民工兑现被拖欠工资716.9万元。

同时,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778人,起诉2759人,同比分别上升53.8%、26.2%。起诉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类犯罪案件147人,同比上升673.7%。

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936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45.8%;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130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95.6%。

打击校园欺凌暴力犯罪

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非法经营案件426件752人,提起公诉532件1120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8件82人,提起公诉40件82人。

在保障民生方面。

今年1至11月,

全省检察机关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10人,起诉21人;

对于校园欺凌暴力犯罪,批捕87人,起诉183人;

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98人,起诉167人;

对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576人,起诉1224人;

对于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03人,起诉316人;

对于强奸、拐卖、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批捕1238人,起诉1283人;

对于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361人,起诉620人;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批捕23人,起诉44人。

对职务犯罪提起公诉720人

关于“四大检察”业务,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653人,同比上升25.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2954人,同比上升30.4%,不捕率为23.3%。

共办结审查起诉刑事案件75295人,占需要办理人数的81.5%,审结率比去年同期减少1.1个百分点。其中,提起公诉63456人,同比上升24.6%,不起诉421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13.6%,不起诉率为6.2%。

其中,对普通犯罪,共批准逮捕30398人,同比上升41.1%,不批准逮捕10130人,同比上升39.6%,不捕率为25%;提起公诉35137人,同比上升28.8%,不起诉2825人,同比上升25.2%,不诉率为7.4%。

对重大犯罪,共批准逮捕3009人,同比上升9.1%,不批准逮捕684人,同比下降13.4%,不捕率为18.5%。提起公诉17017人,同比上升37.9%,不起诉862人,同比上升8.7%,不起诉率为4.8%。

对职务犯罪,共决定逮捕489人,同比上升207.6%;提起公诉720人,同比去年持平,不起诉31人,同比下降79.1%,不起诉率为4.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低2.1个百分点。

对毒品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5983人,同比下降22.1%,不批准逮捕1003人,同比下降21.3%;不捕率为14.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低8.9个百分点。提起公诉7057人,不起诉143人,不起诉率2%,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低4.2个百分点。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2478人,同比上升26.4%,不批准逮捕1162人,同比上升48.4%;不捕率为31.9%,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8.6个百分点。提起公诉2902人,不起诉660人,不起诉率18.5%,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2.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567人,提起公诉3681人,同比分别上升29%、49.1%。

另外,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68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人。  

严把证据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实行捕诉一体,更加注重证据审查。1至11月,在批捕阶段介入侦查835件,公诉阶段提前介入340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14件次,已纠正2015件次。突出实质化审查,确保在案的每一份证据均能经得起庭审的质证和考验,退回补充侦查17355件41815人,其中,证据不足退补15288件。同时,对经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不批捕6854件12954人,不起诉2301件3837人,其中证据不足不起诉688件1504人,排除非法证据后不起诉9件13人。

去年刑诉法修改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3301人,适用率为34.4%。同时,建立被告人反悔程序回转机制,对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否认指控的,及时建议法院转为普通程序,截至11月底,全部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率为1.8%。

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78件

在民事检察业务方面,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476件,同比上升411.8%,占审结数的24.5%,法院裁定再审459件,同比上升1986.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6件,同比上升247.3%,法院裁定再审113件,同比上升151.1%。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8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88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2.1%。

在行政检察业务方面,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78件,同比上升42.4%,审结167件,同比上升193%。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55件,同比上升211%。审结164件,同比上升192.9%。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61件,同比上升192.7%,法院采纳130件,同比上升293.9%,占同期提出数的80.8%。

云南省检察院组织专人就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农民工讨薪现象延伸出的行政监管问题》报告,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在全省三级院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服务民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79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方面,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79件,同比上升12.28%。履行诉前程序474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316件,占48.8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239件,占47.2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29件,占2.7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1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11件,法定领域外探索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同比上升95.77%。

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3320.41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2.5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125.0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39个,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1662.75万元。

同时,深入推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去年8月至今年8月专项活动期间,全省共立办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00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履行诉前公告3306件,起诉5件。共督促整改农贸市场、小超市33个,督促整改76个学校周边小超市、小商店500余家,督促整改83个网络餐饮平台及3444家网络餐饮门店,督促整改校园食堂、配餐企业、“小饭桌”420多家,督促整改无证办学及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办幼儿园216家。

今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77件,同比下降44.2%,实际救助人数418人,同比下降38.7%。对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共开展救助200人,同比上升2%。(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林舒佳)


编辑:苏雯芊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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