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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个单位7名个人拟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
昆明信息港    01-03 20:09:12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1月2日,司法部发布公告,公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云南3个单位、7名个人上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法治工作者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做好新时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经逐级遴选推荐,严格审核把关,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

150个单位拟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300名个人拟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云南3个单位、7名个人上榜。

云南省拟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为云南省大理州司法局立法科、云南省曲靖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云南省拟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分别为云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四级调研员夏远飞、云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四级主任科员马状状、普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白莉(女,彝族)、文山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施春德、红河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杨永前(苗族)、文山州丘北县司法局法制股一级科员张兰花(女,壮族)、丽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杨红玉(女)。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至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司法部政治部举报。联系人:司法部政治部组织处 王金瀛;联系电话(传真):010-65153692;电子邮箱:sfb513@sina.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编辑:周然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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