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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第二期营商环境“红黑榜” 多个区县上“黑榜”
春城晚报    01-07 23:09:29

近日,昆明市发布了《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第二期)》,并发布了《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在第二期“红黑榜”中,市级24个指标中的获得电力、纳税、招标投标;经开区、石林县、呈贡区进入红榜。

红黑榜

据介绍,第二期“红黑榜”的评价时间段为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市级指标的评价上,主要针对各指标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评估。而县区测评则以“开办企业、政务服务、一网四中心、缴纳税费和劳动力市场监管”5个一级指标为主,从工作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企业获得感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第三方机构北京零点公司通过资料查验、企业走访等方式,客观独立进行评分,并于11月下旬开展了问题复核,最后根据复核后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形成昆明市第二期“红黑榜”。经评估,获得电力、纳税、招标投标3个市级指标的综合得分排名前三,进入第二期评价的红榜;办理建筑许可、市场监管、办理破产这三项市级指标的综合得分排名后三,进入第二期评价的黑榜。

红黑榜

在18个县区中,经开区以综合得分90.69分的成绩位列县区红榜榜首,石林县以96.32分位居红榜第二、呈贡区位居红榜第三;而寻甸县、晋宁区、滇池度假区的综合得分排名后三,进入第二期县区榜的黑榜。

红黑榜

据介绍,第二期“红黑榜”发布后,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月2日,分别向位列“黑榜”的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送《告知书》,并对“红黑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在第二期“红黑榜”发放当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考评工作由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查、专题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通过月度测评、年度评分相结合,独立开展评价工作。

红黑榜

考评方式分为以下四种:

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月度测评由第三方机构每2个月测评一次,市级“红黑榜”按26个指标测评排名;县区“红黑榜”,每期根据工作情况选取重点指标进行测评排名;考评总得分排名前3名进入“红榜”,排名后3名进入“黑榜”。年度评分由第三方机构汇总月度测评结果进行评分。

直接评定为“黑榜”事项,包括考评对象在营商环境方面,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发生负面舆情造成重大影响的;在国家以及省、市督查或明察暗访中导致昆明市被扣分的;所报送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造假的,该考评周期内直接列入黑榜。

问题复核,即第三方机构在独立调查评价后,形成各县(市)区及市级各指标问题清单,反馈至相关单位进行复核。各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指标牵头单位须于3个工作日内,将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意见建议反馈至第三方机构。如果对评估提出的问题有意见,需同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审定通报,即第三方机构根据最终核查认定的考评指标数据,计算出考评指标得分,结合上期测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直接评定为“黑榜”事项情形等,确定“红黑榜”榜单,按程序提交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通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罗宗伟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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