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昆明市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发布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服务)活动的公告:现决定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严禁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公告。以下是公告全文:
昆明市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服务)活动的公告
昆明市各餐饮服务企业,广大市民:
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现决定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严禁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公告。
恳请广大市民及企业的理解支持,特此公告。
昆明市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