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卫健委通报,截至1月30日12时,普洱市澜沧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3例,均为输入性病例。
其中,首例病例为55岁女性,原籍澜沧县,于1月19日从河南确山县乘高铁到昆明,经停武汉逗留3小时,1月20日从昆明乘车于21日到澜沧,当日乘车直接回到上允。
26日在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后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现在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入院隔离治疗。28日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诊断为澜沧县首例确诊病例。
29日新增2例确诊病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系首例病例的妹妹和侄女,3人同行从河南出发回澜沧老家过年,现在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急寻1月21日武汉飞往腾冲KY8232航班同机乘客
湖北省武汉市1名男性,经腾冲市医疗机构诊断,由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评估确认,省卫健委公布,于2020年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该名确诊患者于1月21日乘坐飞机从武汉前往腾冲(航班号:航班KY8232),1月22日凌晨00:17抵达腾冲,同日入住和顺某客栈,在腾冲期间曾在和顺景区住宿游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于1月26日送至腾冲市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月29日监测体温异常被转送至腾冲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至今。
鉴于您与确诊的该患者共乘以上航班,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第一时间请您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同乘人员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云广新闻、普洱市委宣传部、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云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