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掌上春城记者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月9日-10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转运情况,以及医疗污水处置及排放监管情况展开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分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环保局开展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转运情况,以及医疗污水处置及排放监管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定点单位医疗废物监管工作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以及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情况;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情况,以及相关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月9日-10日期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环境监察支队及危险废物管理所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分为4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在执法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追责。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检查中,工作组对检查对象提出了现场要求:一是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切实关注进水余氯量,避免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三是留置观察点的废弃口罩要严格参照医疗废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化粪池等要定期消毒杀菌。
与此同时,工作组对各分局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县(市)区分局(环保局)要认真落实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特别是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方面的文件,加强医疗废物(含留置观察点)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督促医疗机构采取分类分流管理,保障安全处置到位;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达标排放;督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标。(掌上春城 记者孙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