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五华区于2020年1月29日19时起,对丰宁街道办事处春晖小区颐达园3栋2单元、3栋3单元采取了隔离封闭管理的紧急管理措施。2月13日晚19时,隔离封闭期限届满,经组织专家对该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居民逐人逐户进行了医学评估。经医学评估,春晖小区颐达园3栋2单元、3栋3单元符合解除医学观察的条件,按程序对该区域解除隔离封闭管理措施。
隔离封闭期间,五华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服务。做好被隔离住户的“服务员”,通过建立包保机制,每个党员包保2户,一般工作人员包保1户,每天定时联系对应群众,对11户居民每天进行电话联系,每天为住户代为采购蔬菜、肉类、粮油、水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购买的物品统一送到单元门口的专用菜篮,住户错时领取。同时把爱心企业捐赠的蔬菜、矿泉水、口罩及时送到居家隔离户楼下。同时还做好被隔离住户的“宣传员”,对防控知识、政策等信息进行宣传;做好被隔离住户的“心理辅导员”,关注住户心理,做好心理疏导。
下一步,五华区将继续对解除隔离住户进行随访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