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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破难题助发展
云南日报    02-15 09:40:53

背景

近年来,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从未停歇。从“证照合一”到“多证合一”,再到现在的“证照分离”,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切实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项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跟每一个活跃于我国市场经济内的主体都息息相关。

话题

2019年11月27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再次将我省的改革行动推向了一个新高潮,让更多企业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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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 美编张维麟/画

创新监管方式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作为承担我省“证照分离”改革重要任务的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12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和社会关切的我省“证照分离”改革相关问题。

何为“证照分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说,就是通过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进四扇门”的改革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突出“照后减证”,从而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那么“证照分离”有何意义呢?张荣明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有利于政府部门创新加强监管方式,有利于企业快速进入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切实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11月10日起,国务院决定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改革牵头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改革举措在全省落地见效。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登记业务47450件。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照后减证简审

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推动制度创新和投资便利化,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在全省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年11月27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起我省自贸试验区与全国同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任何一项改革在全国各地方落地时都需要进行很多努力、探索、试验,以找到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为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全省“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的改革创新新高地,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对自贸试验区区域内的企业,在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上采取了一系列更加便捷的服务措施:允许自贸试验区企业名称使用“自贸试验区”字样,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对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住所标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字样,利于识别自贸试验区企业;对改革涉及的529项经营许可事项范围实行规范化登记,同时还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和邮递送达服务等。

云南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三个片区新登记成立企业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去年9月至11月间,昆明片区新登记成立企业1672户,注册资本总额159.8亿元,其中外资企业7户,注册资本8105万美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382户;红河片区新登记成立企业57户,注册资本总额19.5亿元,其中外资企业1户,注册资本1460万美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71户;德宏片区新登记成立企业528户,注册资本总额25.2亿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12户。环比和同比三个片区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在今年6月底前,形成总体评估报告上报省政府,总结出可复制推广的经典实践案例,确保试点取得成效。

审批改为备案

要破解“准入不准营”

“证照分离”的关键是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确定了进“四扇门”的改革方式,即在近年来已经大幅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又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对其他442项逐项规定了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举措。改革中,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改革事项共325项,其中我省采取了92条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包括:进一步委托下放或直接下放部分省级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就便不出自贸区办理;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压减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等。

云南省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并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允许企业自愿选择审批方式;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按调整后的办事规则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批。其中审批改为备案1项中第8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事项,企业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并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还有下放审批权限中第223项“食品生产许可”事项,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精简审批材料中第220项“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这些都实实在在取得了效果。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们会看到更多的难题得到破解,更多的实惠落到每一个企业身上。(云南日报 记者朱丹)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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