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道路交通路网顺畅运行,各类生活和应急重要物资高效运输,指挥部发布《关于在新冠状肺炎防控期间全力保障重要物资运输的紧急通知(昆应疫指【2020】35号)》文件,从2月13日起,决定对新冠肺炎应急防控期间为承担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
据悉,绿色通行证仅供为昆明市运输生活必需品、卫生防疫必需品等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在我市市域范围内通行使用。对持有并按规定使用绿色通行证车辆,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人员不得阻碍车辆在全市范围内道路通行,在途经各疫情防控检测站时免予检测并予以优先放行。
目前,绿色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具体受理。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昆明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职责,对主管行业或辖区单位中承担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和防控应急等重要物资运输的企业进行收集和审核,其中应当包括企业名称、归属行业、具体运输物资、车辆明细以及通行区域及线路需求,随后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后,即可进行绿色通行证的办理发放。
绿色通行证原则上只针对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通过的单位办理。运输企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在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办绿色通行证前,需对申报车辆驾乘人员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0〕6号)要求向企业提交健康承诺和健康申报表情况进行核查。
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持有绿色通行证车辆驾乘人员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对持有绿色通行证车辆要最大限度提供通行便利保障,不得无故阻碍持证车辆开展正常运输活动,有条件的在各疫情防控检测站要为持证车辆开辟专用通道,保证持证车辆最大限度不受其他等待检测车辆排队的影响。
3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车辆驾驶员,在开展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车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证单位要每日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车辆消毒。
如需进入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交警支队将同时办理与绿色通行证准行区域及线路一致的入城通行证。
昆明警方表示,在接到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理需求后,将严格、及时的对所需绿色通行证进行办理发放工作,确保为我市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卫生防疫必需品等重要物资运输车辆能够快速将急需物品运达目的地做好运输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