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2月22日,记者从云南省新冠疫情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获悉,为助力复工复产,云南省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
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介绍,2020年2-3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如果以上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400125元(不含代征基金)降低0.04元,以2019年2-3月电量(约17亿千瓦时)测算,可降低企业的成本约6800万元。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3个月变更为1个月。同时,两部制电价用户由原政策暂停不得小于15天调整为均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
据了解,云南省将对防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优惠性政策。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所用电,如采用双电源供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据悉,目前云南省积极推行用电业务网上办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徐尤峰表示,云南电网公司及时优化内部流程,发挥“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支付宝生活号等互联网渠道和95598远程服务渠道优势,实现客户线上用电全业务办理、电费查缴、故障报修等,保障客户足不出户尽享24小时在线服务。
徐绍文表示,相关电费降价政策执行后,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特殊时期的经营压力。截至2020年2月19日,已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涉及635户,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700万元。其中,申请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容量变更为实际最大需量客户有152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70万元;申请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客户有48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19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