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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森林公安:野生动物经营公开市场基本实现“零交易”
昆明信息港    03-03 20:42:29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格外重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3月3日,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上,省森林公安局对此回应称,截至目前,省森林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检查各类场所4.9万余处(次),野生动物经营公开市场基本实现“零交易”。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福昌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省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全省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1办6组”工作专班,明确目标,制定了“四打四查”系列目标(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经营加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一般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严格清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餐馆、饭店、酒楼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物流寄递行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迅速组织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工作。

同时,同步开展市场的清查、堵卡查缉以及宣传教育,从而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最严的执法防线。统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一半以上的警力,组建了169支专项打击、清理查缉、党员先锋突击队,直接深入疫情防控的最前沿第一线。

周福昌介绍,疫情防控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收缴了大批的野生动物及制品,按照相关的规定,采取就地查封,对驯养繁殖场所,一些无证或是超范围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实行封控隔离,责令驯养的繁殖单位妥善饲养,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处理;针对违法犯罪分子非法猎捕、非法收购或是个人违法饲养野生动物的活体,在破案查获后,这一类的野生动物经依法收缴后移交给野生动物的救助机构,并进行严格管理;针对的收缴到的野生动物死体或制品等,为避免造成疫情的传播,由森林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对确实没有保留必要和保留价值的按照程序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昆明信息港 记者周硕)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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