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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防疫急需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3类建设项目 可豁免环评
昆明信息港    03-18 08:22:08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服务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措施》明确,我省防疫急需临时性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3类建设项目,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措施》原则上执行到2020年9月底。

《措施》明确,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防疫急需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项目仍需继续使用的,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食品制造、纺织服装、文教体育、仪器仪表制造等行业建设项目,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执行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正面清单。

疫情期间,建设单位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主体设施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建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达到运营条件的,即可开展应急处置,疫情结束后再按程序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许可证到期、危险废物生产设施设备与原发证情形一致的,可自动延续经营许可至疫情结束。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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