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的消息,3月23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昆明市主城区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项目清单公示(三)》。
公示显示,根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相关工作的通告》精神,现将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或地块进行公示(详见附表),购房者可自行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请办理地点可自愿选择“同城通办”点(市中心登记处)或“属地办理”点申请办理。
全款购房的,购房人可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自行申请办理。
按揭贷款购房的,可由购房人与贷款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及抵押权合并登记,实行转移和抵押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申请材料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购房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明、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等。
哪些项目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一起来了解!
备注:上述项目清单为变动数据,具体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查询的数据为准。(昆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