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3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3月网上发布会获悉,2019年,云南省共立案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492件,罚款金额21221.833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55份、公开处罚决定书2455份。同时落实了跨界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与川渝等地构建起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制。
2019年以来,全省共立案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492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55份,结案1978件,执行2078件,罚款金额21221.833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55份,公开处罚决定书2455份。共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39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32件,限产停产案件14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
在去年,云南与重庆、四川、贵州制定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19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云南省与四川省、西藏区和相关相邻州(市)签订了合作协议,构建了省级、州级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制。加强省内跨州市执法检查,组织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安宁市环境监察大队、禄丰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楚雄州禄丰县北甸河周边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向楚雄州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对检查的14家企业54个问题和4个方面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在去年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了重点行业检查,组织开展了全省尾矿库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等。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昆明、红河、曲靖、大理、西双版纳等重点州市的钢铁、建材、焦化、陶瓷、磷化工、选矿等重点行业进行检查排查,将“无组织排放”纳入重点检查内容。2019年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燃煤锅炉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检查1958家(次)。
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全省共排查出188家“三磷”企业(矿、库),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09家。截至3月12日,已有94家企业完成整改,占已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企业(矿、库)总数的86.24%。
自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止2020年3月5日,已完成清理整改问题198个,完成率达71.48%。
此外,在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对3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共进行7次处罚,累计处罚资金297万元;在尾矿库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中,共排查尾矿库529家,发现问题84家,立案查处14家;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中,排查出昆明、曲靖、玉溪的16个点位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拟移送公安2件,立案查处6件,责令整改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