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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需预约并限流 今起执行
昆明信息港    03-25 08: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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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等文明祭扫活动。资料图

疫情防控期间清明怎么祭扫?最新通知来了!昨日,云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输入性疫情以及清明节祭扫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通知》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地方,要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加大祭扫区域人流疏导和巡查力度,强化服务机构出入口、集中焚烧点、室内服务场所等人员易聚集区域的安全管理,坚持测量体温、扫码出入,定时通风、消毒,减少祭扫区域人员总量和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除保障基本的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冷藏、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外,全省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暂停开放骨灰堂、寄存室等人员高度集中、相对封闭的室内场所,可由殡仪馆、公墓因地制宜设置室外区域供群众祭祀。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向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增设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拓展网上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项目。”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定价要求,不得随意定价涨价;要联合相关部门坚决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要求、违背公平交易原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增设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拓展网上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对不能到实地祭扫的群众应提供敬献鲜花、擦拭墓碑、拍摄发送实景图片等代客祭扫服务项目。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发手机短信、电话提示等告知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相关要求,以及错峰祭扫、减少祭扫人员、减少祭扫区域停留时间等信息,并结合祭扫区域容量等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当天预约祭扫总人数,告知服务对象具体的祭扫时段。

我省鼓励通过“云”祭扫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祭扫“足不出户”。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充分利用自有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树立殡葬新风尚。(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编辑:俞逍    责任编辑:劳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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