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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展鲜米线市场专项整治
昆明信息港    04-02 21:58:1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1日起,全市将开展米线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加强米线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米线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米线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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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将从4月持续至12月,分两个阶段开展。整治对象包括昆明市米线生产经营企业、米线加工小作坊和米线经营者(含米线销售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容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米线加工小作坊和米线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范围,以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打击重点,坚决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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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米线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局将深入实地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停产不再继续生产的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将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注销。同时,检查米线加工小作坊是否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是否符合《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要求,对不能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着重检查米线加工小作坊是否按照DBS53/017-2014《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米线》要求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采购的原辅材料以及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生产许可范围的是否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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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米线销售者,管理局将坚决取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经营散装米线点,同时检查米线销售者是否在米线产品的容器上标明名称、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配料表等内容,检查米线销售者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合格证明快检结果数值文件,并如实记录米线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依法取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米线餐饮服务经营者。

专项整治过程中,将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米线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责令召回不合格的产品;如发现米线生产经营者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或生产经营无标识、标识信息不全、用“吊白块”等非食品原料制售有毒米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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