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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森林公安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
云南日报    04-06 09:19:13

连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灾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去冬今春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高于常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省森林公安局联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预防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狠抓落实,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查处了2059起未引起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昆明、大理、丽江等州(市)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侦破了一批过火面积较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森林火灾案件。3月29日至30日两天时间内,昆明、大理、丽江、迪庆等地连续发生8起森林火灾,在森林公安机关努力下,除怒江兰坪“3·30”森林火灾案件外,其余7起全部迅速侦破。

当前,全省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火灾隐患增多,防灭火和火灾案件查处任务进入最繁重的攻坚阶段。在这次为期10天的“无火清明”专项突击行动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取消清明假期,全员上岗,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案件的发生。

省、州(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整合力量组织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以森林公安绿盾特勤队员为主力,森林草原防火干部职工、专兼职扑火队员、护林人员为补充,针对清明节前后上坟祭祀用火突出的实际,重点对高火险区、坟山墓场、城市面山、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开展武装巡护。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侦破一批森林火灾重大案件。集中开展火源管理,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职责,集中查处一批烧纸燃烛、鸣放鞭炮等林区违法用火行为,避免违规用火行为酿成森林火灾案件。严格治安管理执法,对不服从防火检查、冲击防火检查卡点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省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防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将深化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区域联动,与林业草原、应急管理、森林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密切配合,严厉防范和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云南日报 记者胡晓蓉) 

编辑:苏雯芊    责任编辑: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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