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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疫情期间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28.5万元
昆明信息港    04-09 09:17:4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昆明市于2019年5月起启动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截止到2020年3月,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39万人次,补贴金额2432.01万元。其中2月份以来在疫情期间,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15万人次,补贴金额728.5万元。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通知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即由省级有关部门通知达到启动条件的州市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对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昆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 “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及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确保价格临时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手中,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9年5月最高补贴标准为73元/人/月,最低标准为55元/人/月,因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2020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最高标准为246元/人/月,最低标准为176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236.99%和220%。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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