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4月9日,昆明市司法局在官网上发布通知:参加2019年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经司法部审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已制作完毕,昆明市司法局将于2020年4月13日起组织《证书》发放。
通知表示,《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7日的上午9:30——12:00和下午13:00——16:30。地点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楼134室。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在昆明市司法局申领《证书》的申领人应当自2020年4月9日14:00起进行网上预约,登录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申领人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后,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未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的人员不予领取。
昆明市本次证书领取人数为1100余人,在5个工作日内每天限240人申领。《证书》领取时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下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登记表(除证书编号不填写外其他内容提前规范填写)以及“云南健康码”。届时,昆明市司法局将安排专人在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门口设置取号领证点,证书申领人取号登记后均须配合“云南抗疫情”扫码进行入出,由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有序进入134室办理证书申领。申领过程中不得有陪同人员,仅限本人到现场办理。
申领人“云南健康码”认证结果为绿码的,经向工作人员出示,可以申领证书。申领人按照各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消毒防范、间隔1米以上排队等候等防疫检测工作措施。证书发放期间,遇有申领人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者,昆明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流程处置,该申领人证书延期发放。确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期到现场领取的,可单独联系发证地考试机构单独领取。湖北籍申领人还未回滇的可延期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集中证书发放范围,待确保身体健康后,再自行联系领取证书。
(1)最近14天以来有过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症状;
(2)曾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最近14天以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4)最近14天以来被新冠肺炎防控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
(5)最近14天所在小区有疑似、确诊病例报告,小区尚未解除隔离封闭的;
(6)最近14天以来去过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国家);
(7)最近14天以来与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国家)人员有密切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