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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污染源防止毒大米上餐桌
春城晚报    04-27 15:12:46

    这批超标大米,是否仍在原有污染土壤中种植的? “重度污染的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这项法律条款执行是否被有效激活?这些问题,当地职能部门有必要向社会作出解释,将问号拉平拉直。

    近日,关于昭通市镇雄县销毁99.425吨“毒大米”一事,在朋友圈不断刷屏。本报记者昨日从镇雄县市场监管局证实了此事,并获知采购这批“毒大米”的镇雄12家米线作坊被处罚,涉嫌制售这批“毒大米”的湖南省益阳市7家米厂已被立案调查。(相关新闻见A11版)

    近些年来,镉大米事件接二连三地出现,就益阳“毒大米”而言,也不是第一次了。2017年益阳发生镉米事件,湖南省高院于2019年4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16人获刑。一年后,益阳再次让“毒大米”流入市场,这不能不让普通消费者感到担心与忧虑。

    若往深处挖掘,产生“镉大米”的根源是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程度直接关系到米毒性程度大小,而禁止在镉严重超标的土壤种植大米,无疑是治本之策。事实上,我国土壤污染形势早已变得十分严峻。

    比起大气污染与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所受关注度与重视度,远不如前两者。因为,大气污染与地下水污染更直观,容易引发人们的共鸣。而土壤污染缺少直观的感受,不容易被察觉。可是,从目前已反映的问题、局部性的一些调查来看,一旦土壤出现污染,比二者的后果更为严重。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层面已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2019年元月开始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行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即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于重度污染的土地,通俗讲可以理解为“生病”的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市场再次出现99.425吨重金属镉超标大米,人们不禁要问,这批超标大米,是否仍在原有污染土壤中种植的?“重度污染的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这项法律条款执行是否被有效激活?这些问题,当地职能部门有必要向社会作出解释,将问号拉平拉直。

    基于镉超标大米反复出现的严峻现状,国家层面必须借此为契机,从国家层面协调各类政策资源、人财物资源,通过快速有力的行动,让土地污染量化为地方官员考核的必要指标,成为地方调整产业结构的参数,成为民生幸福指数的变量,彰显让公众规避更多毒大米、毒小麦之类侵害。以更大的决心向公众传递信心,制定治理路线图,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国家意志不打折扣。(作者吴睿鸫)

编辑:周然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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