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徐毅杰 4月30日,记者从《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将建立“四级三类四体系一平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实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全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进一步助力全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乔贵
据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见》;2月26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见》; 4月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意见》。
《意见》提出了云南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总体要求,同时,结合云南实际,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完善规划法规政策与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保障等六大方面进行了规范,从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乔贵介绍,《意见》严格遵循政治性、特殊性、目的性、规律性“四性”,实现科学编制规划。体现云南多样性(包括民族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地形地貌多样性)、边疆区位、旅游资源富集等特点,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决不让任何一个新增建设项目脱离规划管控,决不让任何一间新建民房散落在规划以外。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尊重地区差异,全面评价资源环境的优势与短板,以人为本,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协调性。
《意见》严格落实“多规合一”,实现空间规划“一张图”。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各类空间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形式和内容在“一张图”上统筹协调,不重叠、不矛盾,实现“形合”和“神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应在批准后20天内将规划数据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