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大学毕业后,没有好好地谋一份正当职业,专门从事坑蒙拐骗,伪造派出所居住证管理专用章和暂住证管理专用章,以办信用卡和办理网络贷款的名义,先后骗取26名大学生共计123万余元。5月11日,呈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伪造派出所印章骗大学生办银行卡
今年31岁的姜某,老家东北人,2014年7月份,他从云南某高校毕业后,冒充银行职员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业务。
2016年以来,姜某以云南某咨询公司经理的身份,在呈贡大学城周边,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或者刚毕业大学生散发名片,宣传其能代办信用卡、网络贷款、小额贷款及刷银行流水提升信用卡额度等业务,吸引需要用钱的学生来办理。为了符合银行和网贷公司报件标准,在办理信用卡和网络贷款的过程中,姜某伪造了呈贡公安分局吴家营派出所居住证管理专用章、呈贡公安分局吴家营派出所暂住证管理专用章等印章。
在取得信用卡和网络贷款后,便让学生拿来养卡或者投资,否则,姜某就要收取办卡及贷款手续费,同时又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所在的咨询公司名义或者个人,与学生签订借款投资合同或借条,骗取被害人苏某、冯某等26人将信用卡网络贷款所得资金和现金交给姜某投资,后因资金链断裂,姜某出逃,2018年5月21日凌晨,姜某在关上某酒店门口,被警方抓获。
警方从其身上搜到5部手机,20张银行卡。同时,民警在姜某住处搜出各大银行卡108张,电话卡6张,名片5张,刷卡设备38台,手机21部。
经查,姜某除归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外,骗取的大部分资金被姜某个人挥霍。截止2018年5月21日,苏某、冯某等26名被骗人因其信用卡透资形成的资金总数合计为105万余元,现金18万元。也就是说,姜某总共诈骗金额为12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姜某骗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姜某的刑事责任。
高回报诱骗26人上钩
苏某证实:2014年,她在呈贡某大学上学的时候,通过微信认识了姜某,彼此添加为微信好友后,偶尔聊聊天。2017年,她大学毕业后,在呈贡找了一家公司上班。
姜某在微信里与她联系后,就向她推荐办信用卡,当时,姜某带着几个人,声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姜某让她拿出身份证拍了照,并让她在办银行卡的资料上签字。
过了一段时间,姜某拿了三四张信用卡给她,让她每张卡需要出2000元手续费,她说没有那么钱。姜某说,不出钱可以,但这些信用卡由姜某负责养卡,她就不用出办卡手续费了,她就同意了。拿到信用卡后,她一直在透资使用,但都按时还款。
到了2017年底,姜某再让她办几张信用卡,这次办的信用卡,可以给她3%的收益。她听后,就办了5张信用卡,然后把5张信用卡都给了姜某。
姜某每个月都会透资,但都会按时还款,同时,姜某每月会转2500元收益给她,一共转了3个月的收益款。随后,姜某又带她去3家贷款公司,总共贷款16万元,并将这些钱全部给了姜某,姜某承诺,每月按3%的收益支付给她。起初,姜某每月都支付收益给她,她觉得收益比较客观,自己先后拿了18万元现金给姜某作为投资款。
2018年的时候,银行会打电话催苏某还信用卡,苏某接到银行催款电话,也会打电话催姜某赶紧还信用卡,姜某一般都会还上。后来,姜某又以苏某的名义,在各种贷款平台上贷款26万余元。后来,姜某失联了,苏某才知道姜某出事了,她赶紧向警方报案。
据了解,苏某被姜某骗了70多万元本金,加上利息,有100多万元。姜某用这种手段,先后骗取苏某等26名被害人共计123万余元。被骗的人群中,大部分都是在校大学生,还有少部分是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
法庭上,姜某对指控的事实和诈骗的金额没有意见。姜某说,他大学毕业后,和银行工作人员合作,专门在高校里为大学生办信用卡,他从中提成,3年时间,他办信用卡提成16万元左右。后来,他伪造几家公司印章,自己独立承担办信用卡业务。后来,才想到以办信用卡的名义,骗取大学生办信用卡。最终,因为办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少,导致他的资金链断裂。
经鉴定: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21日,姜某先后为26名大学生办了143张银行卡,其中信用卡109张,储蓄卡34张,这些卡都在姜某手里,本案将择日宣判。(春城晚报 记者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