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5月28日电 记者程迪 赖星 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案件“巨蟒峰损毁案”被专门提及,引发网友热议。业内人士认为,此案的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传递了依法保护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的强烈信号。
“巨蟒峰损毁案”判决书显示,三名“驴友”为攀爬巨蟒峰,在山体打入了26根岩钉,他们不仅因故意损毁名胜古迹而被判刑,而且被判赔偿600万元。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巨蟒峰地质遗迹点位于其核心景区,历经3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
在这起案件中,侦查机关依法聘请的四名专家经过现场勘查、证据查验、 科学分析,对巨蟒峰世界地质遗迹点的价值、成因、结构特点及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给巨蟒峰柱体造成的损毁情况给出了“专家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将专家意见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
业内人士认为,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案件的判决是一次有益尝试,他们建议多管齐下,追究破坏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多方面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也对破坏者及潜在的施害者起到必要的震慑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