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转移就业为首要任务,以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为手段,以落实各项就业补贴为推手,继续认真开展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稳固就业扶贫成果。全县农村劳动力24.62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6万人)。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共转移就业15029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6425人。
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得到提升
按照“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要求,结合各部门职责联合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电子商务等各类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全县共培训贫困劳动力19612人,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不低于一人掌握一门劳动力技能或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均接受1次以上培训”的培训全覆盖,有效激发了贫困劳动力的脱贫内生动力。
“三无”贫困劳动力得到稳定安置
在全县107个村委会(社区)范围内用沪文劳务协作资金托底安置“三无人员”贫困劳动力1963人就地就业脱贫,带动3000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其中2018年9月安置468人;2018年12月安置975人;2020年安置520人。由于468人已安置到期,目前稳定安置在岗1495人。
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就业扶贫车间,并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促进脱贫。并按相关优惠政策对就业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扶持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目前全县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47个,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102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797人;发放一次性就业扶贫车间补贴206人20.6万元。
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完善
依托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职业业培训、政策咨询、援助服务、权益维护、争议调处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城乡互联、信息共享,市场资源、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组织劳动监察定期深入企业对农民工权益情况进行督察。通过发放宣传单、政策宣讲、推送短信等形式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内容,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最大限度的减少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今年以来共发放就业各项补贴共计536.93万元,其中发放稳岗补贴95户5956人320.46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52.58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149.5万元;一次性交通补贴89人3.89万元;发放省外务工一次性生活补助46人4.6万元;一次性扶贫车间补贴59人5.9万元。各项补贴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砚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丁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