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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养黑!强迫交易达1.8亿 曲靖一村支书变身“黑老大”
云南法制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06-15 08:54:02

2018年7月,一条举报线索让张小三涉黑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立案侦查后,以张小三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近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12项罪名,最高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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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了张小三“从白变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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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头顶多个光环的村支书如何一步步变成“黑老大”?张小三精心设计了四步 。

第一步:修建养老服务中心 自立人设“大孝子”“大善人”

2015年3月,时任三宝街道兴龙村党总支书记的张小三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为兴龙村融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占地面积9亩,建筑面积3540平方米,拥有118个养老床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15年5月,张小三整合集体资源,协助自筹60余万元,对3个村民小组原有的老年活动中心进行了改扩建,建起了3个养老服务点,为全村80岁以上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一日两餐、四菜一汤的集中用餐服务,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免费就餐。70岁至79岁的每餐4元,60岁至69岁的每餐5元,用餐服务兼顾有需求家庭的留守儿童。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上门送餐服务,这一善举得到了村民们的充分认可。也让张小三收获了“好人”“兴龙大孝子”的美誉。

每年“九九”重阳节,张小三都要带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为村里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举办“千叟宴”,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照寿相,为考入曲靖一中的学生颁发2500元奖学金,对其家庭授予“教子有方”牌匾,向六年级毕业班的学生颁发纪念品及寓意“铁饭碗”的饭盒。每逢重大节日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每年由兴龙服务有限公司拿出30万元,负责全村80岁以上老年人的餐费,爱做善事、关心老人、崇文尚礼。

在担任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张小三是众人眼中的慈善家、致富能人。好干部2005年至2016年10余年间,他多次获得“孝亲敬老之星”等荣誉称号。但谁也没想到,张小三苦心经营的好人形象,竟是为日后涉黑犯罪做的前期铺垫、

第二步:把持基层政权 拉拢宗亲组建黑社会犯罪集团

2018年7月,一条张小三等人被一锅端的消息,在曲靖城区的大街小巷炸开了锅,很多群众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以来,以张小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麒麟区三宝街道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2007年和2010年,被告人张小三为攫取权力、谋取私利,利用兴龙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伙同被告人杨学富、杨学坤、杨世鸿、顾朝正、田仕留、张卫国、许建富等人,采用“筛选”选民代表、代笔填票,销毁其他候选人选票,支付选举“误工费”等方式欺骗、拉拢选民,逐步操控兴龙村委会的选举,连续三届当选兴龙村委会主任,并实际控制兴龙村委会。2013年、2016年,张小三任兴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后,先后将组织成员田仕留、田学宝、李耀周、杨学富、杨世鸿等安排进村两委班子。上述人员对其唯命是从,促使张小三长期把持兴龙村委会基层政权。

张小三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把持的基层政权,通过非法经营、诈骗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其中非法经营获利88.9万余元,骗取烟叶补助款76.8万余元,该组织还通过非法采矿获取非法利益90余万元,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200余万元。同时,该组织还通过罚款等手段获取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非法获得的钱财部分用于维持组织的生存发展,部分通过发放节日礼品、组织旅游、安排吃喝、年底分红等形式分发给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输送利益,豢养组织成员。

第三步:占山为“王” 垄断资源控制经济实体

以张小三为首的该组织通过垄断辖区内资源,控制辖区内的经济实体以及非法控制辖区内烟草行业的经营,从中大量牟取非法利益,为垄断经营在辖区内的县、乡级公路上设置限高杆强行拦车、罚款,不让其服务公司车队以外的大货车通行,严重影响当地百姓的工作、生产、经营,侵入农村基层政权并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对兴龙辖区内的村务管理、经济等形成非法控制。

公权私用、肆意妄为,在辖区内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当干部是一时的,做人却是一辈子的,干工作不能追求名利,不能计较职位的大小,要对得起党的培养,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张小三担任兴龙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信誓旦旦地说。然而,张小三为民的实际目的却是为己,“知人知面不知心”。张小三被抓后,一些和他熟悉的人都发出这样的感叹。

第四步: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强迫交易达1.8亿余元

为了攫取经济利益,垄断辖区内的资源,2010年10月,张小三、田仕留等人,以兴龙村委会为名成立了砂石料协会。2012年正式登记成立曲靖市麒麟区兴龙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张小三任董事长,张卫国任总经理,杨学坤任副总经理,其他村组干部为股东,吸收、扩大组织成员,发展壮大组织,垄断辖区内的砂石料交易并逐步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以张小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具雏形。

2013年3月,该组织成立曲靖市麒麟区三宝兴龙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张小三任理事长,田学宝任党支部书记,以合作社为依托实施非法经营和诈骗犯罪。“此路是我修,此山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2010年以来,该组织以砂石料协会、兴龙服务公司的名义做起了“山大王”,以村委会为依托,张小三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控制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资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经济利益 ......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强迫交易金额达1.8亿余元,非法获利1476.6万余元,组织成员非法赚取运费2107万余元

黑老大档案 

张小三,1964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被抓前系麒麟区第五届人大代表、曲靖市第五届党代表,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曾经把持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政权15年。

犯罪事实 

经查,该组织以张小三等人为首,利用宗亲人员或前科人员,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担任村干部,安排亲信上位,借助职权关系进行管理,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以“两委”成员为组织核心,以宗亲人员或闲散人员、前科人员为下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公司,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一审判决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小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积极参加者张卫国、杨学富、杨学坤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五年零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一般参加者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云南法制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雄斌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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