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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居民小区应当坚决禁止私养家禽
昆明信息港    06-27 18:26:06

昆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社区基层治理工作以来,一些居民小区的脏乱差情况得到有目共睹的改善,譬如常见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整治,针对文明养犬、垃圾分类、公共卫生环境也出台了相关制度,有的小区甚至在相关路段设置了狗便收纳垃圾箱,方便养犬人在溜狗时能及时打扫动物粪便。随着小区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文明环境的营造提升、管理机制的常态长效,让社区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过,还有一个公共卫生环境的盲区或者说死角,那就是部分小区居民饲养家禽这一陋习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相较于养猫养狗,饲养家禽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对小区公共卫生环境、邻里关系、生活质量、宜居文明的影响更大。与笔者一篱之隔的某邻居,多少年来一年到头最大的爱好或者说乐趣就是养鸡。早上五六点鸡就开始叫,非常扰民,而且鸡的粪便和饲料味道很大,特别是夏天,天气一热,空气中阵阵恶臭,随之而来的是蝇虫乱飞,严重影响小区空气,干扰四邻生活。禽类可能带来传染病的传播,也是一大隐忧。

还有,在白天趁他人上班外出,这些平时表面圈养的鸡还会出来放风,窜入邻家啄食菜蔬,或到公共路面屙粪便。这就有违公德。

像笔者邻居这类爱鸡人,养鸡其实并不是其生活所需,而纯粹就是传统生活习惯的延续。可是,一有点地方就建鸡窝,这种陋习应当摒弃,这旧式心理情结应该被治愈。

笔者最近细心留意了一下所在的小区业主群,发现关于私养家禽的反应和投诉占比不低,遗憾的是却很难有满意的回应。

2017年3月,新修订的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总之,有关管理部门应该从提升城市形象品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依规,坚决禁止城市居民小区无序私养家禽,扎实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探索居民小区治理新模式。(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李红鸾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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