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近日
财政部印发通知
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预算
据财政部公布的
“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显示
2020年奖补资金合计2979亿元
云南省获154.1308亿元
其中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3.7346亿元
支持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5.2128亿元
已经提前下达144.8242亿元
本次下达9.3066亿元
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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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的部分资金(270亿元)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由于此次下达金额小于直达资金额度,请各地相应调整部分此前已下达资金。
省级财政
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测算分配中央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基层财政
要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通知指出
中央财政下达的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
包含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
各地要及时将上述资金下达到
有关贫困县(市、区、旗)
并督促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来源 财政部网站、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