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二次推行只需等待左转灯即可左转。记者合宇聪/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日前,有网友在彩龙社区(www.clzg.cn)发帖称,骑车经过昆明高新区一个路口时,被路口执勤的辅警要求其下车推行,搞得该网友一头雾水。记者在与该网友取得联系后,到其反映的路口进行实地探访。
网友反映的路口为高新区大塘路与沙河路路口。据该网友描述,他需骑车沿大塘路左转驶入沙河路,当时他在路口等待左转信号灯,此时沙河路方向为直行信号灯,他便想二次直行实现左转,结果刚骑上斑马线便被执勤的辅警提示逆行,并要求其下车推行。
该路口执勤辅警告诉记者,路口信号灯分为直行与左转,网友反映的情况的确需要下车推行。其实该网友完全不必推行两次,只需耐心等候信号灯直接左转即可。记者在该路口观察20分钟,先后有5名市民发生了与该网友相似的情况,均被执勤人员要求下车推行。
网友所画示意图
记者查阅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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