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省财政连续15个月向全省符合条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8.42亿元,惠及4770万人次,其中包括困难群众4337万人次、优抚对象368万人次、失业人员65万人次。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调查,自2019年5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和食品价格一直维持较高涨幅,每月均超过云南省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按月印发了《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通知》,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阶段性提标要求,2020年3月至6月,在原补助4类人群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
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应对了物价上涨、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兜牢民生救助底线,更好地保障了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