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9月2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扎实推进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通知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大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要求上来,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点滴做起,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每一粒粮,争做抵制浪费、爱粮节粮的践行者,健康餐饮、文明生活的倡导者,传承美德、弘扬新风的推动者。
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营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宣传教育工作,广泛传播珍惜粮食、文明用餐、健康生活等观念,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规范公务活动用餐管理,采取出台有关文件、开展“光盘行动”等措施,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并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推进单位食堂节约用餐,鼓励具备条件的食堂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促进用餐人员适量取餐;抓好粮食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的节约工作,减少粮食损耗浪费;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深入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在餐饮领域的节约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增强政治自觉、带头落实节约措施、带头传承节俭美德、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消费方式,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强化监督管理,着力培育社会用餐文明新风尚。强化行业自律,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等部门要将餐前提示、餐后提醒、科学膳食、文明用餐等作为员工培训重要内容,纳入职工行为规范,要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全州餐饮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督促指导全州餐饮行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企业积极采取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措施,减少餐厨垃圾,避免食材浪费;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财务会计、公务接待经费审计、餐饮发票开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处罚。加强属地监管。各县(市)督导餐饮企业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关制度,并把推进文明餐饮消费方式、整治餐饮浪费行为与行业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凡因餐饮浪费现象被曝光、通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浪费行为投诉举报、调查处置等制度,及时受理餐饮浪费有关投诉;依托媒体、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开展监督,重点加强对商务宴请、婚丧喜庆事宜、网络吃播等活动中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管,及时劝导制止攀比摆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对陋习不改、造成餐饮浪费严重的行为予以批评曝光。推行节俭用餐。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大力倡导“餐前适度点餐、餐后主动打包”的用餐文化;倡导餐饮企业在餐后主动提供免费打包服务,倡导使用环保包装物等产品。减少粮食浪费。相关部门要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全过程各环节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有效减少浪费;全面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完善粮油加工、食品包装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设定保质期限,开展食品包装新技术研发,提高食品保质技术水平;鼓励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取得实效。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督促和引导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积极主动做好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要将推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内容纳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引领全社会公众形成良好行为规范,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曝光铺张浪费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各级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把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纳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